威士忌(Whisky、Whiskey),是一種由大麥等谷物釀制,在橡木桶中陳釀多年后,調配成43度左右的烈性蒸餾酒。英國人稱之為“生命之水”, 按照產地可以分為:蘇格蘭威士忌、愛爾蘭威士忌、美國威士忌和加拿大威士忌四大類。
威士忌的釀制工藝過程分為六個步驟:發(fā)芽、糖化、發(fā)酵、蒸餾、陳年、混配
威士忌百齡壇30年,連續(xù)奪得2004年和2005年的“國際烈酒挑戰(zhàn)賽”大獎,而百齡壇特醇威士忌則在2006年獲得金牌。
中文名
威士忌酒
外文名
Whisky、Whiskey
配 料
大麥、玉米、黑麥等
起源國家
英國蘇格蘭、愛爾蘭
烈 度
43度
顏 色
黃色(為主)
起源簡述
截至2014年,威士忌酒的起源已不可考,但是能確定的是,威士忌酒在蘇格蘭地區(qū)的生產已經超過500年的歷史,因此一般也就視蘇格蘭地區(qū)是所有威士忌的發(fā)源地。
根據(jù)蘇格蘭威士忌協(xié)會(Scotch Whisky Association)的說法,蘇格蘭威士忌是從一種名為“Uisge Beatha”(意為“生命之水”)的飲料發(fā)展而來的。
蘇格蘭的威士忌在15世紀時,更多的是作為驅寒的藥水。
公元11世紀的時候,愛爾蘭的修道士到達了蘇格蘭傳達福音,由此帶來了蘇格蘭威士忌的蒸餾技術。
1780年,合法的蒸餾廠僅有8間,而那些大大小小的非法蒸餾廠則達到了400多間。他們只能通過偷工減料的方式來生產威士忌,蘇格蘭威士忌的名聲也日趨“敗壞”。
1823年,英國國會通過頒布《消費法》(Excise Act)為合法蒸餾廠營造比較寬松的稅收環(huán)境,同時又大力“圍剿”非法蒸餾廠,從而極大地促進了蘇格蘭威士忌產業(yè)的發(fā)展。
1831年,蘇格蘭引進的塔式蒸餾鍋(column still),這種蒸餾鍋可以進行連續(xù)蒸餾,極大地提高了蒸餾效率,從而降低了威士忌的價格,使威士忌更加平民化。
起源之爭
愛爾蘭的說法
愛爾蘭的歷史學家認為,最古老的蘇格蘭釀酒廠(位于艾拉島Lslay)位于愛爾蘭對面,而最古老的威士忌酒廠——愛爾蘭的布什米爾釀酒廠(Bushmills)正式成立于1608年。
他們還證明釀酒廠在正式成立之前,已經生產了一段時間。他們用英國1602年出版的《彭布羅克郡紀實》(Description Of Pembrokeshire)中的話來證明論斷:“從愛爾蘭來的移民大多曾經都是手工業(yè)者,他們生產出了大量的‘蒸餾酒’然后用馬和騾子馱著在英國販賣”。
蘇格蘭的說法
蘇格蘭歷史學家則搬出最早的有關用大麥釀造蒸餾酒的書面記載來捍衛(wèi)自己的觀點。
這些記載是在1494年蘇格蘭文獻中找到的。在當時的英國國庫編年史中有這樣的記載:“付給修士約翰·柯爾8斗麥子用于釀造蒸餾酒?!保‥ight bolls of malt to Friar John Corwherewith to make aqua vitae)這些麥子足夠生產1000多升酒。
共同認可的說法
關于威士忌的起源,無論是愛爾蘭威士忌還是蘇格蘭威士忌都承認一點,他們有一個共同的祖先,這就是“生命之水(蒸餾酒)”,(拉丁語稱為aqua vitae,威爾士語稱為uisge beatha)。后來逐漸成為蘇格蘭語中的whisky和愛爾蘭語中的whiskey。
大事年表
時間威士忌大事件432年傳教士圣·巴特里克(St Patrick)來到愛爾蘭,開始勸說英格蘭人信奉基督教。愛爾蘭人確信,是圣·巴特里克(St Patrick)把中東蒸餾技術帶到了愛爾蘭。這種技術在中東國家是用來生產香水的。蘇格蘭人認為其缺乏書面依據(jù),反駁了這一說法。1405年在威爾士語中出現(xiàn)了uisci beatha這個詞,它是由拉丁語aqua vitae(生命之水),這個詞音譯過來的。這一詞組后來變化為蘇格蘭和愛爾蘭語中的uisge beatha和英語中的usquebaugh。但不確定這種酒是否由谷物釀造。
1494年在蘇格蘭的書面歷史文獻中第一次提到了由大麥生產的“生命之水”(aqua vitae),這個“生命之水”被認為是蘇格蘭威士忌的始祖。
1556年在愛爾蘭議會的記錄中首次提及用大麥生產的“生命之水”。1608年最古老的釀酒廠布什米爾(Bushmills<愛爾蘭>)注冊成立。
1618年單詞uisge具有了獨立的含義。同年,在蘇格蘭高地一位官員的葬禮的賬單上提到了這個詞,并且標明了是由大麥生產的烈酒。
1640年在新大陸進行了首次蒸餾試驗。
1644年蘇格蘭開始征收威士忌酒稅。采取各種方式滿足與英格蘭人戰(zhàn)爭的需要。
1661年英格蘭開始在愛爾蘭征收威士忌酒稅,隨后出現(xiàn)了許多私自釀造威士忌的地下酒廠,以大麥和馬鈴薯為原料。
1707年在英格蘭和蘇格蘭議會合并以后,英格蘭制定了蘇格蘭威士忌酒稅。新規(guī)定的荒謬導致釀酒業(yè)的混亂,很多釀酒商把釀酒作坊搬到了山區(qū),轉入地下。
1789年美國肯塔基州的牧師克萊格(Craig),(大概)是第一個利用印第安人食用的玉米粥,經過發(fā)酵,生產出“波本”威士忌的人。
1791年征收“波本”酒稅,這項稅收一直存在到1920年頒布《禁酒令》。1823年英格蘭頒布了合理的消費稅令法(Excise Act),地下的釀酒商重新出現(xiàn)。
1831年愛爾蘭人伊尼亞·柯菲發(fā)明了獲得蒸餾器的專利的連續(xù)式蒸餾器——柯菲蒸餾器。這種蒸餾器的出現(xiàn),使以價格低廉大批量生產威士忌變得有可能。
1853年在蘇格蘭德魯·阿賽爾第一個發(fā)明了調和型威士忌(blend)。麥芽威士忌與谷物威士忌調和以后,添加了后者的味道,也降低了釀酒的成本。
1858年哈伊拉姆·沃克(Hiram Walker)首先將蒸餾技術引進了加拿大。
1909年在大不列顛通過了一項法規(guī),規(guī)定了蘇格蘭和愛爾蘭威士忌的生產標準,其中之一是威士忌必須在橡木桶中陳釀3年。
1920年在禁酒協(xié)會的努力下,美國通過了《禁酒令》,禁止銷售、購買、生產各種酒類飲品。
1933年12月05日美國廢止了《禁酒令》,對世界酒類飲品市場產生重大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