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只有文化上認同才會有情感上的共鳴才能提高民族的凝聚力增強
對 本題考查增強民族文化認同感的重要意義。各族人民對民族文化的認同,能夠產生親情與親和力,使海內外華人互相合作、共同奮斗,這是實現(xiàn)民族團結、國家統(tǒng)一的文化基礎。只有文化上認同,才會有情感上的共鳴,才能提高民族的凝聚力。
不明白啊 = =!
2,民族的認同感是來源于血統(tǒng)還是文化認同感
民族的認同感,來源于文化認同感。①只有文化上的認同,才會有情感上的共鳴②只有文化上的認同,才能提高民族的凝聚力,增強民族團結和促進社會安定③我們的生活具有濃厚的中華民族特征,我們每個中國人的情感都與民族文化、祖國命運緊緊相連
我不會~~~但還是要微笑~~~:)
3,文學與文化的關系謝謝大家了最好詳細點
文化的范圍廣,文學隸屬于文化. 文化,廣義指人類在社會歷史實踐中所創(chuàng)造的物質財富和精神財富的總和。狹義指文字能力和一般知識。 文學,就是語言表達的藝術,用文字將意識實體化,并與人分享,獲得共鳴或是反對
文化的范圍廣,文學隸屬于文化
文化包含文學
文學只是一個領域的含義,就是我們所學語文的擴展.而任何一領域都有他的文化發(fā)展,所以文化的領域全面,文學單純了點
文學和文化應用的范圍不同,比如:你可以說某某人沒有文化,而不能說某某人沒有文學;你可以說某某人是文學家,而不能說某某人是文化家。然而二者都和生活息息相關,要是能分清場合使用,何必深究其區(qū)別呢?
4,文化一詞出自哪里
漢語“文化”一詞,當今可謂耳熟能詳。其出現(xiàn)頻率之高,與人們日常生活關系之密,其他詞匯難有其匹。但其最早出處安在,其所指為何,卻關注者寡。筆者最近偶來雅興,一番考釋之后,撰成小文一篇,現(xiàn)冒昧奉上,以饗讀者。 搜檢我國古籍《十三經》,亦未見“文化”一詞現(xiàn)身。但《易經
西漢 《說苑·指武》“圣人之治天下也,先文德而后武力。凡武之興,為不服也。文化不改,然后加誅”
據(jù)專家考證,“文化”是中國語言系統(tǒng)中古已有之的詞匯。“文”的本義,指各色交錯的紋理?!兑? 系辭下》載:“物相雜,故曰文?!薄抖Y記?樂記》稱:“五色成文而不亂。”《說文解字》稱:“文,錯畫也,象交叉”均指此義。在此基礎上,“文”又有若干引申義。其一,為包括語言文字內的各種象征符號,進而具體化為文物典籍、禮樂制度?!渡袝? 序》所載伏曦畫八卦,造書契,“由是文籍生焉”,《論語?子罕》所載孔子說“文王既沒,文不在茲乎”,是其實例。其二,由倫理之說導出彩畫、裝飾、人為修養(yǎng)之義,與“質”、“實”對稱,所以《尚書·舜典》疏曰“經緯天地曰文”,《論語·雍也》稱“質勝文則野,文勝質則史,文質彬彬,然后君子”。其三,在前兩層意義之上,更導出美、善、德行之義,這便是《禮記·樂記》所謂“禮減兩進,以進為文”,鄭玄注“文猶美也,善也”,《尚書·大禹謨》所謂“文命敷于四海,祗承于帝”。 “化”,本義為改易、生成、造化,如《莊子·逍遙游》:“化而為鳥,其名曰鵬”?!兑住は缔o下》:“男女構精,萬物化生”?!饵S帝內經·素問》:“化不可代,時不可違”?!抖Y記·中庸》:“可以贊天地之化育”等等。歸納以上諸說,“化”指事物形態(tài)或性質的改變,同時“化”又引申為教行遷善之義。 “文”與“化”并聯(lián)使用,較早見之于戰(zhàn)國末年儒生編輯的《易·賁卦·象傳》:(剛柔交錯),天文也。文明以止,人文也。觀乎天文,以察時變;觀乎人文,以化成天下。 這段話里的“文”,即從紋理之義演化而來。日月往來交錯文飾于天,即“天文”,亦即天道自然規(guī)律。同樣,“人文”,指人倫社會規(guī)律,即社會生活中人與人之間縱橫交織的關系,如君臣、父子、夫婦、兄弟、朋友,構成復雜網絡,具有紋理表象。這段話說,治國者須觀察天文,以明了時序之變化,又須觀察人文,使天下之人均能遵從文明禮儀,行為止其所當止。在這里,“人文”與“化成天下”緊密聯(lián)系,“以文教化”的思想已十分明確。 西漢以后,“文”與“化”方合成一個整詞,如“圣人之治天下也,先文德而后武力。凡武之興,為不服也。文化不改,然后加誅”(《說苑·指武》),“文化內輯,武功外悠”(《文選·補之詩》)。這里的“文化”,或與天造地設的自然對舉,或與無教化的“質樸”、“野蠻”對舉。因此,在漢語系統(tǒng)中,“文化”的本義就是“以文教化”,它表示對人的性情的陶冶,品德的教養(yǎng),本屬精神領域之范疇。隨著時間的流變和空間的差異,現(xiàn)在“文化”已成為一個內涵豐富、外延寬廣的多維概念,成為眾多學科探究、闡發(fā)、爭鳴的對象,但基本形成了以下的共識: 文化作為人類社會的現(xiàn)實存在,具有與人類本身同樣古老的歷史。人類從“茹毛飲血,茫然于人道”(王夫之“《讀通鑒論》卷二十)的“植立之獸”(《思問錄·外篇》)演化而來,逐漸形成與“天道”既相聯(lián)系又相區(qū)別的“人道”,這便是文化的創(chuàng)造過程。在文化的創(chuàng)造與發(fā)展中,主體是人,客體是自然,而文化便是人與自然、主體與客體在實踐中的對立統(tǒng)一物。這里的“自然”,不僅指存在于人身之外并與之對立的外在自然界,也指人類的本能、人的身體的各種生物屬性等自然性。文化的出發(fā)點是從事改造自然、改造社會的活動,進而也改造自身即實踐著的人。人創(chuàng)造了文化,同樣文化也創(chuàng)造了人。舉例言之:一塊天然的巖石不具備文化意蘊,但經過人工打磨,便注入了人的價值觀念和勞動技能,從而進入“文化”范疇。因此,文化的實質性含義是“人化”或“人類化”,是人類主體通過社會實踐活動,適應、利用、改造自然界客體而逐步實現(xiàn)自身價值觀念的過程。這一過程的成果體現(xiàn),既反映在自然面貌、形態(tài)、功能的不斷改觀,更反映在人類個體與群體素質(生理與心理的、工藝與道德的、自律與律人的)的不斷提高和完善。由此可見,凡是超越本能的、人類有意識地作用于自然界和社會的一切活動及其結果,都屬于文化;或者說,“自然的人化”即是文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