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目錄一覽
- 1,白酒的執(zhí)行標準是什么意思
- 2,辦酒類許可證有什么要求嗎
- 3,白酒執(zhí)行qmtjk是什么標準
- 4,白酒的執(zhí)行標準白酒QHBJ0001S2016這個執(zhí)行標準是什么意思
- 5,酒廠的規(guī)章制度
- 6,酒廠管理規(guī)章制度
- 7,如果自己辦個小型酒廠需要辦理哪些手續(xù)還有酒的成分酒精度等資
1,白酒的執(zhí)行標準是什么意思
白酒執(zhí)行標準表示白酒香型、工藝,體現白酒質量達到什么樣的一個質量情況。還有一些標準體現白酒地域方面的內容。
2,辦酒類許可證有什么要求嗎
辦理酒類經營許證工商部門辦理,只要去當地縣級酒類管理辦公室辦理,他們會給份考試卷和本酒類管理類書(因地方而異)給你,然后你交錢就可以了
兩者是一回事,只要銷售酒類等食品,都是需要在當地食品藥品監(jiān)督管理局辦理食品經營許可證!
3,白酒執(zhí)行qmtjk是什么標準
現在白酒國標沒有以Q開頭的輕工標準,你提問的這個“q/mtjk”有可能是某個公司自己備案的企業(yè)標準。網友曹俊輝回答的應該是對的。
現在白酒國標沒有以q開頭的輕工標準,你提問的這個“q/mtjk”有可能是某個公司自己備案的企業(yè)標準。
企業(yè)標準Q/mtjk應該是茅臺酒廠的標準。
4,白酒的執(zhí)行標準白酒QHBJ0001S2016這個執(zhí)行標準是什么意思
工商備案的標識,但是這個都是可以作假的,具體咋們還是得仔細鑒別酒水才是關鍵,別被一些華麗的外包裝蒙蔽了,逼人來自茅臺鎮(zhèn),對醬香白酒有一定的研究,以后有需要涉及醬香白酒的知識以及如何識別真假,我非常的樂意幫你
答:a產品標準是指對產品結構性能、規(guī)格、質量特性和檢驗方法所做的技術規(guī)定,它可以規(guī)定一個產品或同一系列產品應滿足的要求,以確定其對用途的適應性。產品可以是軟件、硬件、流程性材料或服務。b說通俗一點就是產品標準備案(企業(yè)標準備案)就像我們的身份證一樣,只有你在相關部門辦理了,登記了才有身份證號碼,我們才能合法的享受應有的權利和利益,才能在這個社會無阻礙的活動,否者就像黑戶。那么產品也是一樣的,產品只有在相關部門備案登記后,把執(zhí)行標準號打印在外包裝上,質量監(jiān)督局或者消費者知道你產品備案了,那么你的產品才能在市場上自由銷售流通,否者你的產品將被舉報面臨下架。產品為什么要做企業(yè)標準備案?答:a企業(yè)生產的產品沒有國家標準、行業(yè)標準和地方標準的,應當制定相應的企業(yè)標準,作為組織生產的依據,該企業(yè)標準應辦理備案。b有國家標準、行業(yè)標準和地方標準的,為提高產品質量和技術進步,國家鼓勵企業(yè)制定嚴于國家標準、行業(yè)標準或地方標準的企業(yè)產品標準;c 產品采用國際技術的產品要做企業(yè)標準產品不備案有哪些后果?答:那么你的產品才能在市場上自由銷售流通,否者你的產品將被舉報面臨下架。什么產品要備案?答: 所有的產品,生活上用到的東西.備案要哪些資料?答:樣品,產品說明書,法人身份證復印件,三證合一的營業(yè)執(zhí)照復印件(營業(yè)執(zhí)照上有社會統(tǒng)一代碼這幾個字就是三證合一的了)后兩個資料可以拍照發(fā)圖片
5,酒廠的規(guī)章制度
第一篇啤酒工業(yè)發(fā)展與世界著名啤酒簡介第一章啤酒的工業(yè)發(fā)展及分類第二章世界著名啤酒簡介第二篇啤酒生產許可審查檢驗與啤酒生產經濟技術指標第一章啤酒生產許可審查檢驗第二章啤酒生產經濟技術指標第三章啤酒生產分析檢驗第四章啤酒生產外源微生物控制與生產過程衛(wèi)生管理第三篇啤酒生產工藝流程與設備選用第一章啤酒生產工藝流程與工藝操作第二章啤酒主要生產工藝與關鍵控制環(huán)節(jié)第三章啤酒生產設備的選用中第四篇啤酒釀造原料技術要求與質量標準第一章釀造大麥的技術要求與包裝、運輸、貯藏規(guī)范第二章釀造大麥的試驗方法與檢驗規(guī)則第三章釀造大麥技術與質量標準第四章酒花與酒花制品技術要求與質量標準第五章啤酒釀造用水的水質要求與消毒及滅菌第五篇麥芽制造技術與設備選用第一章大麥的預處理技術第二章浸麥技術與設備選用第三章啤酒麥芽技術要求試驗方法與檢驗規(guī)則第四章發(fā)芽技術與設備選用第五章綠芽干燥技術與設備選用第六章干燥麥芽除根和貯藏技術第七章成品麥芽和特種麥芽的分析與質量評價標準第六篇麥汁制備與設備選用第一章原料粉碎技術與設備選用第二章糖化工藝條件的控制與設備選用第三章麥汁過濾技術第四章麥汁煮沸與酒花添加技術第五章麥汁冷卻、凝固物分離及充氧技術第七篇啤酒發(fā)酵新工藝新技術第一章啤酒酵母的構造、選育及保藏第二章啤酒酵母的擴大培養(yǎng)工藝控制與啤酒發(fā)酵機理第三章啤酒發(fā)酵新工藝、新技術第八篇啤酒的澄清與穩(wěn)定性處理第一章啤酒過濾技術與設備選用第二章啤酒的穩(wěn)定性處理第九篇高濃度稀釋啤酒釀造與啤酒后修飾技術第一章高濃釀造稀釋工藝要點與用水的處理第二章啤酒后期調配處理技術與評價第十篇成品口卑酒質量標準與啤酒包裝的質量要求及副產物的綜合利用第一章成品啤酒的成分分析與質量標準第二章啤酒包裝質量要求及工藝、衛(wèi)生控制第三章副產物的綜合利用第十一篇配制酒生產工藝技術與以啤酒為基酒的配制酒實例第一章總論第二章配制酒的生產工藝第三章以啤酒為基酒的配制酒實例第十二篇啤酒廠內部管理規(guī)章制度與工作標準規(guī)范第一章崗位責任制第二章內部管理規(guī)章制度第三章工作標準規(guī)范第十三篇啤酒生產國家及行業(yè)標準讀者對象:1、各酒業(yè)集團2、各啤酒等生產企業(yè)3、各級酒業(yè)協會4、各級食品分析檢測管理部門5、各級質量監(jiān)督部門6、各職業(yè)技術學校
好的管理制度首先是依法管理,但是企業(yè)自己又不能因為依法管理而把自己給管死了。其實勞動法給了企業(yè)很多的可操作空間,不過是企業(yè)由于種種原因而不會利用罷了,現在就有這樣為企業(yè)著想的規(guī)章制度,GOGLE下“298勞動合同書與配套規(guī)章制度” 就能找到,這是專家們專為企業(yè)管理的便利和效能提高80%而設計的,幾乎不用你修改,拿來就能用。
6,酒廠管理規(guī)章制度
一、總 經 理 室
1、酒店控制管理制度
1)生產無形的服務產品要依靠各部門各崗位的員工來完成,而接受這種無形的服務產品則是客人,服務與被服務存在著一種一施一應的過程,要保證這個全過程處于規(guī)范的優(yōu)質的狀態(tài),就必須在全酒店范圍內建立一整套有效控制管理的規(guī)章制度。
2)實施控制管理的步驟:
第一步:確定明確的工作目標,訂立統(tǒng)一的標準。標準是控制管理必不可少的條件,是評價工作量度和質度的基礎,包括時間標準、成本標準、數量標準和質量標準等四大類。
第二步:測量與檢查實際的工作狀況,起始、過程以及結束。酒店管理者為方便能夠做到經常地檢查工作的進展情況,通常根據資料與要求制定圖表來表示,使工作進度任務情況能夠一目了然,以便盡早發(fā)現問題,分析處理,糾正錯誤,引導正確。
第三步:要將進度與標準對比,作差異分析。應該客觀態(tài)度,分析原因,追究責任,直到有圓滿答案為止。在分析中要根據現時客觀情況。如:對物的控制管理,對財的控制管理,對人的控制管理。
第四步:要及時糾正錯誤或失誤的動向與行動,保證酒店所有運作人員和運作行為均在有效的控制管理之內。
3)控制的方式與內容
基本方式有三:超前控制、現場控制和反饋控制。
(1)超前控制。旨在注重于酒店的資源投入的控制,它包括:對人力、物力、財務的投入實施有效的控制。
(2)現場控制。是事中控制,主要是監(jiān)督正在進行的工作過程,以確保預期的目標。現場控制有二點:一是指導下屬按照正確的方法與程序進行工作,二是監(jiān)督下屬的工作過程,以保證達到預期的效果。
(3)反饋控制。在內容上包括質量、品種、價格、數量等,也包括服務態(tài)度、服務時間、服務方式、服務內容等,主要是以工作標準去衡量過去的工作結果,發(fā)現偏差,糾正未來,確保符合標準。
(4)關鍵環(huán)節(jié)的控制
酒店主要是利用設施設備為客人提供各種服務,這個過程中隨機性和現場性很強,因此,必須根據自己的特點,抓住關鍵環(huán)節(jié)進行控制。主要內容有:人事管理、產品質量、服務質量、成本消耗。
(1)人事管理的控制。人本是酒店最大的成本。人力資源的開發(fā)與管理是服務質量能否實現優(yōu)質的根本前提,尤其是中層基層管理人員的水平和重要崗位員工的素質,其控制權必須保證掌握在總經理權力之中,總經理按階段施行科學有效的評估和分析,能上能讓能下。
(2)產品質量的控制。產品質量重要的是在于制定質量標準,并嚴格按標準執(zhí)行。如菜肴標準,成功的酒店告訴我們,必須制定統(tǒng)一的標準菜肴,包括色、香、味、型、器、質、營養(yǎng)、衛(wèi)生以及數量、碼量、份量。只有嚴格地遵守,標準烹制,才能穩(wěn)定質量,穩(wěn)定才談得上優(yōu)質。
(3)服務質量的控制。主要應通過服務工作的標準化、程序化、制定化等方式來完成。并通過原始記錄、處理賓客投訴等措施,保證服務質量的提高。
(4)成本消耗的控制。一是制定成本消耗的標準,如盤菜成本、單間客房成本、人事成本、管理費用標準等;二是加強成本核算,采購、驗收、發(fā)放、使用和考核,要安排好各種比例,用數字告訴他們如何降低成本消耗,提高經濟效益,并在此基礎上制訂價格
《酒店管理規(guī)章制度》 共117頁,此處粘貼不下,到www.5ucom.com就能搜到了。
7,如果自己辦個小型酒廠需要辦理哪些手續(xù)還有酒的成分酒精度等資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加強和規(guī)范小酒廠消費稅管理,堵塞稅收漏洞,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實施細則》、《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調整酒類產品消費稅政策的通知》(財稅[2001]84號)及有關法律法規(guī),結合稅收征管實際,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本辦法所稱小酒廠是指會計核算不健全的小型酒類生產業(yè)戶。
第二章 稅源管理
第三條 主管國稅機關對已辦理稅務登記的小酒廠應當及時納入稅收管理,建立稅源征管臺帳,做好手續(xù)傳遞,輸入稅收征管系統(tǒng),納入戶籍管理,并建立稅源戶籍檔案,分戶設立 “小酒廠基本信息登記表”(見附件1),登記企業(yè)基本情況。
第四條 國稅機關登記小酒廠基本情況,主要指標包括:反映企業(yè)生產規(guī)模的指標,如職工人數、注冊資金、酵池數量、上年生產量、本年計劃產量等;反映企業(yè)基本生產經營情況的指標,如單池耗料數量、各季節(jié)投入產出比率、產品品種、酒精含量、酒精成分、包裝規(guī)格、平均出廠價格、主要生產方式、酵池分布編號情況、小酒廠基本生產工藝流程等。其中單池耗料數量、投料間隔時間、生產周期和各季節(jié)出酒率是測算生產量和銷售量的關鍵性指標。因季節(jié)和生產工藝變化,上述指標增減變化時,應及時登記。
第五條 對小酒廠基本情況的登記主要采取小酒廠申報,國稅機關核實的方式進行。
第六條 對不同指標的核實應分別采取不同的方法。
對產品品種、包裝規(guī)格、生產方式、酵池分布編號情況、基本生產工藝流程等情況主要采取到生產車間、成品酒和包裝物庫房現場查驗方法。
對酵池單池耗料數量按實際過磅數量核實。要求企業(yè)在酵池下料前向稅務部門報告或稅務部門根據掌握的情況進行抽查,根據企業(yè)出庫過磅數量計算出單池耗料數量。
對酵池發(fā)酵周期及出酒率采取詢問、現場查驗和計量的方式進行采集。要求企業(yè)在酵池出池蒸酒時向稅務部門報告或稅務部門根據掌握的情況進行抽查,監(jiān)控人員對酵池進行編號,將各酵池下料時間、數量、出池蒸酒時間、各池出酒數量(現場過磅按斤/桶等計量方式)等逐一記錄,結合詢問情況從而核實酵池生產周期和出酒率。
第七條 主管國稅機關應當經常深入小酒廠,及時了解小酒廠的稅源變化情況,掌握其生產計劃、生產方式、酵池分布、工藝流程、生產周期、產品品種、出廠單價等生產經營主要指標及變化情況。
第八條 稅務登記內容及基本信息登記項目發(fā)生變化的,小酒廠應及時向主管國稅機關申請辦理變更登記。
第九條 對小酒廠開業(yè)、停(歇)業(yè)實行報告?zhèn)浒钢贫?,主管國稅機關應進行跟蹤管理、巡回檢查。
第三章 監(jiān)控指標及測算
第十條 小酒廠監(jiān)控指標確定為靜態(tài)指標和動態(tài)指標。
靜態(tài)指標,主要是指與企業(yè)納稅密切相關且在一定時間內相對不變或變化不大的信息,如酵池數量、單池耗料數量、發(fā)酵周期、生產周期、出原酒比率、單池出酒量、原料、成品酒種類、酒精成分、包裝規(guī)格等。
動態(tài)指標,主要是指與企業(yè)納稅密切相關且每月都有變化的信息,如當期產量、銷售數量、庫存數量、銷售收入、利潤等指標。通過靜態(tài)指標監(jiān)控、掌握小酒廠生產經營基本情況,并為測算動態(tài)指標提供重要依據。
國稅機關通過靜態(tài)指標監(jiān)控、掌握小酒廠生產經營基本情況,并為測算動態(tài)指標提供重要依據。
第十一條 釀造白酒的業(yè)戶銷售量及銷售額的測算:
?。ㄒ唬┍驹聠纬爻鼍茢盗?本月出酒單池投料數量*平均出酒率。
?。ǘ┍驹略飘a出數量=Σ本月單池出酒量。
(三)本月生產產成品耗用原酒數量=期初庫存原酒數量+本月原酒產出數量-期末庫存原酒數量。
?。ㄋ模┍驹履撤N產成品生產數量=(本月生產該產成品投入原酒數量*原酒平均酒精含量)/該成品酒酒精含量。
酒精含量以百分比表示,如65度原酒含量表示為65%。一般情況下原酒均折合成65度的標準白酒。
?。ㄎ澹┍驹履撤N產品銷售量=期初庫存產成品數量+本月生產產成品數量-期末庫存產成品數量。
?。┰摼茝S本月銷售額=∑(本月某種產品銷售量*平均銷售單價)。
第十二條 以外購酒精或白酒勾兌白酒的業(yè)戶銷售量及銷售額的測算:
?。ㄒ唬┍酒诤挠猛赓従萍熬凭珨盗?期初庫存+本月購進-期末庫存。
?。ǘ┍驹履撤N產成品生產數量=(生產該種酒耗用的外購白酒數量*外購白酒酒精含量+生產該種酒耗用的外購酒精數量*外購酒精度)/該成品酒酒精含量。
酒精含量以百分比表示,如38度白酒含量表示為38%。
?。ㄈ┍驹履撤N產品銷售數量=期初庫存+本月生產-期末庫存。
?。ㄋ模┰摼茝S本月銷售額=∑(本月某種產品銷售數量*平均銷售單價)。
第十三條 用外購酒精或白酒勾兌成品酒同時自己也釀造白酒的業(yè)戶銷售量及銷售額的測算,結合上述第十、十一條中的測算方法綜合進行。
第十四條 采用其他生產方式生產白酒及酒精的小酒廠銷售量及銷售額的測算,主管國稅機關可根據其實際生產工藝,參照上述方法進行。
第四章 日常監(jiān)控
第十五條 主管國稅機關應要求小酒廠建立“四個臺帳”并據實填報。
“小酒廠外購主要材料登記臺帳”(見附件2):按購入材料種類分戶設置,詳細登記酒精、原酒、包裝物等多種主要材料購進入庫數量及時間,生產領用數量及時間,期末庫存余額等動態(tài)信息指標;
“酵池生產原酒登記臺帳”(見附件3):按各酵池分戶登記投料時間、投料數量、蒸酒時間、出原酒比率,出酒入庫數量等;
“小酒廠生產領用自產原酒登記臺帳”(見附件4):將原酒入庫時間及數量、生產領用時間及數量,原酒庫存數量按次詳細登記。原酒入庫數量根據所有“酵池生產原酒登記臺帳”中“入庫數量”合計數登記,帳面反映的庫存數量要與實際盤庫數量相核對;
“小酒廠成品酒產、銷、存登記臺帳”(見附件5):根據產品名稱分戶登記生產入庫數量、銷售數量、平均單價、銷售金額,庫存數量等指標。
第十六條 對“臺帳”的核實主要是通過對原材料、原酒,產成品庫存數量進行實地查驗,結合生產(購進)數量,測算出庫數量。查驗的主要內容及方法:
?。ㄒ唬靶【茝S外購主要材料登記臺帳”:一是通過實地查驗庫存數量,核實期末庫存余額的真實性,二是通過核對進貨發(fā)票、入庫單、購銷合同等核實購入數量,結合上次核實庫存數量,按照本辦法第十二條第(一)款公式推算出生產領用數量。
(二)“酵池生產原酒登記臺帳”:核實的重點是原酒產量,利用掌握的單池耗量數量、發(fā)酵周期,出酒率等指標,根據投料時間按照本辦法第十一條第(一)款公式推算出每個酵池原酒產出量。
(三)“小酒廠生產領用自產原酒登記臺帳”:一是根據 “酵池生產原酒登記臺帳” 所有酵池的“入庫數量”合計出原酒入庫數量,核實“小酒廠生產領用自產原酒登記臺帳”中“原酒入庫數量”真實性,二是通過測量存放原酒容器內原酒液面高度,結合容器總容積,查驗原酒庫存數量,兩者相結合,按照本辦法第十一條第(三)款公式推算出生產領用數量。
(四)“小酒廠成品酒產、銷、存登記臺帳”:對“臺帳”核實的關鍵是生產入庫數量。根據“小酒廠領用自產原酒登記臺帳”中原酒生產領用數量和“小酒廠外購主要原材料登記臺帳”外購酒、酒精,原酒生產領用數量,結合自產原酒,外購酒精,原酒及產成品的酒精含量,按照本辦法第十一條第(四)款公式推算成品酒生產數量,再結合實地查驗核實的的庫存數量,按照第十一條第(五)款公式推算銷售數量。對不同產品品種,主要依據相應包裝物耗用情況進行區(qū)分。
第十七條 稅務監(jiān)控人員應切實履行好職責,及時了解小酒廠的開停業(yè)情況和產品生產情況。同時要針對企業(yè)生產特點及淡、旺季經營規(guī)模較懸殊的狀況,實施不同的監(jiān)控方式、明確不同的監(jiān)控重點。
(一)以外購酒精或白酒勾兌成品酒的業(yè)戶,生產周期短、隱蔽性強,管理難度較大。應把了解其進貨渠道、核實進貨數量作為管理的切入點。
(二)購進原糧釀造白酒的業(yè)戶,生產周期長(發(fā)酵期一般30-45天左右)、出酒率根據發(fā)酵期有一定幅度變化。掌握其酵池數量、規(guī)模、投料時間、生產周期和出酒率是測算生產量和銷售量的關鍵。
(三)小酒廠旺季一般為中秋節(jié)前一個月,春節(jié)前兩個月,此時應每周到業(yè)戶經營場所查驗一次,淡季也應不定期地到業(yè)戶經營場所查驗,但每月不少于一次。
第十八條 稅務機關應加強與工商管理、技術監(jiān)督等部門的聯系,通過多種渠道了解小酒廠的情況。特別是定期與技術監(jiān)督部門核對,通過白酒生產許可證的發(fā)放情況來掌握白酒生產企業(yè)的增、減等變化情況。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加強和規(guī)范小酒廠消費稅管理,堵塞稅收漏洞,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實施細則》、《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調整酒類產品消費稅政策的通知》(財稅[2001]84號)及有關法律法規(guī),結合稅收征管實際,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本辦法所稱小酒廠是指會計核算不健全的小型酒類生產業(yè)戶。
第二章 稅源管理
第三條 主管國稅機關對已辦理稅務登記的小酒廠應當及時納入稅收管理,建立稅源征管臺帳,做好手續(xù)傳遞,輸入稅收征管系統(tǒng),納入戶籍管理,并建立稅源戶籍檔案,分戶設立 “小酒廠基本信息登記表”(見附件1),登記企業(yè)基本情況。
第四條 國稅機關登記小酒廠基本情況,主要指標包括:反映企業(yè)生產規(guī)模的指標,如職工人數、注冊資金、酵池數量、上年生產量、本年計劃產量等;反映企業(yè)基本生產經營情況的指標,如單池耗料數量、各季節(jié)投入產出比率、產品品種、酒精含量、酒精成分、包裝規(guī)格、平均出廠價格、主要生產方式、酵池分布編號情況、小酒廠基本生產工藝流程等。其中單池耗料數量、投料間隔時間、生產周期和各季節(jié)出酒率是測算生產量和銷售量的關鍵性指標。因季節(jié)和生產工藝變化,上述指標增減變化時,應及時登記。
第五條 對小酒廠基本情況的登記主要采取小酒廠申報,國稅機關核實的方式進行。
第六條 對不同指標的核實應分別采取不同的方法。
對產品品種、包裝規(guī)格、生產方式、酵池分布編號情況、基本生產工藝流程等情況主要采取到生產車間、成品酒和包裝物庫房現場查驗方法。
對酵池單池耗料數量按實際過磅數量核實。要求企業(yè)在酵池下料前向稅務部門報告或稅務部門根據掌握的情況進行抽查,根據企業(yè)出庫過磅數量計算出單池耗料數量。
對酵池發(fā)酵周期及出酒率采取詢問、現場查驗和計量的方式進行采集。要求企業(yè)在酵池出池蒸酒時向稅務部門報告或稅務部門根據掌握的情況進行抽查,監(jiān)控人員對酵池進行編號,將各酵池下料時間、數量、出池蒸酒時間、各池出酒數量(現場過磅按斤/桶等計量方式)等逐一記錄,結合詢問情況從而核實酵池生產周期和出酒率。
第七條 主管國稅機關應當經常深入小酒廠,及時了解小酒廠的稅源變化情況,掌握其生產計劃、生產方式、酵池分布、工藝流程、生產周期、產品品種、出廠單價等生產經營主要指標及變化情況。
第八條 稅務登記內容及基本信息登記項目發(fā)生變化的,小酒廠應及時向主管國稅機關申請辦理變更登記。
第九條 對小酒廠開業(yè)、停(歇)業(yè)實行報告?zhèn)浒钢贫?,主管國稅機關應進行跟蹤管理、巡回檢查。
第三章 監(jiān)控指標及測算
第十條 小酒廠監(jiān)控指標確定為靜態(tài)指標和動態(tài)指標。
靜態(tài)指標,主要是指與企業(yè)納稅密切相關且在一定時間內相對不變或變化不大的信息,如酵池數量、單池耗料數量、發(fā)酵周期、生產周期、出原酒比率、單池出酒量、原料、成品酒種類、酒精成分、包裝規(guī)格等。
動態(tài)指標,主要是指與企業(yè)納稅密切相關且每月都有變化的信息,如當期產量、銷售數量、庫存數量、銷售收入、利潤等指標。通過靜態(tài)指標監(jiān)控、掌握小酒廠生產經營基本情況,并為測算動態(tài)指標提供重要依據。
國稅機關通過靜態(tài)指標監(jiān)控、掌握小酒廠生產經營基本情況,并為測算動態(tài)指標提供重要依據。
第十一條 釀造白酒的業(yè)戶銷售量及銷售額的測算:
(一)本月單池出酒數量=本月出酒單池投料數量*平均出酒率。
(二)本月原酒產出數量=Σ本月單池出酒量。
?。ㄈ┍驹律a產成品耗用原酒數量=期初庫存原酒數量+本月原酒產出數量-期末庫存原酒數量。
?。ㄋ模┍驹履撤N產成品生產數量=(本月生產該產成品投入原酒數量*原酒平均酒精含量)/該成品酒酒精含量。
酒精含量以百分比表示,如65度原酒含量表示為65%。一般情況下原酒均折合成65度的標準白酒。
?。ㄎ澹┍驹履撤N產品銷售量=期初庫存產成品數量+本月生產產成品數量-期末庫存產成品數量。
?。┰摼茝S本月銷售額=∑(本月某種產品銷售量*平均銷售單價)。
第十二條 以外購酒精或白酒勾兌白酒的業(yè)戶銷售量及銷售額的測算:
?。ㄒ唬┍酒诤挠猛赓従萍熬凭珨盗?期初庫存+本月購進-期末庫存。
?。ǘ┍驹履撤N產成品生產數量=(生產該種酒耗用的外購白酒數量*外購白酒酒精含量+生產該種酒耗用的外購酒精數量*外購酒精度)/該成品酒酒精含量。
酒精含量以百分比表示,如38度白酒含量表示為38%。
?。ㄈ┍驹履撤N產品銷售數量=期初庫存+本月生產-期末庫存。
?。ㄋ模┰摼茝S本月銷售額=∑(本月某種產品銷售數量*平均銷售單價)。
第十三條 用外購酒精或白酒勾兌成品酒同時自己也釀造白酒的業(yè)戶銷售量及銷售額的測算,結合上述第十、十一條中的測算方法綜合進行。
第十四條 采用其他生產方式生產白酒及酒精的小酒廠銷售量及銷售額的測算,主管國稅機關可根據其實際生產工藝,參照上述方法進行。
第四章 日常監(jiān)控
第十五條 主管國稅機關應要求小酒廠建立“四個臺帳”并據實填報。
“小酒廠外購主要材料登記臺帳”(見附件2):按購入材料種類分戶設置,詳細登記酒精、原酒、包裝物等多種主要材料購進入庫數量及時間,生產領用數量及時間,期末庫存余額等動態(tài)信息指標;
“酵池生產原酒登記臺帳”(見附件3):按各酵池分戶登記投料時間、投料數量、蒸酒時間、出原酒比率,出酒入庫數量等;
“小酒廠生產領用自產原酒登記臺帳”(見附件4):將原酒入庫時間及數量、生產領用時間及數量,原酒庫存數量按次詳細登記。原酒入庫數量根據所有“酵池生產原酒登記臺帳”中“入庫數量”合計數登記,帳面反映的庫存數量要與實際盤庫數量相核對;
“小酒廠成品酒產、銷、存登記臺帳”(見附件5):根據產品名稱分戶登記生產入庫數量、銷售數量、平均單價、銷售金額,庫存數量等指標。
第十六條 對“臺帳”的核實主要是通過對原材料、原酒,產成品庫存數量進行實地查驗,結合生產(購進)數量,測算出庫數量。查驗的主要內容及方法:
?。ㄒ唬靶【茝S外購主要材料登記臺帳”:一是通過實地查驗庫存數量,核實期末庫存余額的真實性,二是通過核對進貨發(fā)票、入庫單、購銷合同等核實購入數量,結合上次核實庫存數量,按照本辦法第十二條第(一)款公式推算出生產領用數量。
(二)“酵池生產原酒登記臺帳”:核實的重點是原酒產量,利用掌握的單池耗量數量、發(fā)酵周期,出酒率等指標,根據投料時間按照本辦法第十一條第(一)款公式推算出每個酵池原酒產出量。
(三)“小酒廠生產領用自產原酒登記臺帳”:一是根據 “酵池生產原酒登記臺帳” 所有酵池的“入庫數量”合計出原酒入庫數量,核實“小酒廠生產領用自產原酒登記臺帳”中“原酒入庫數量”真實性,二是通過測量存放原酒容器內原酒液面高度,結合容器總容積,查驗原酒庫存數量,兩者相結合,按照本辦法第十一條第(三)款公式推算出生產領用數量。
(四)“小酒廠成品酒產、銷、存登記臺帳”:對“臺帳”核實的關鍵是生產入庫數量。根據“小酒廠領用自產原酒登記臺帳”中原酒生產領用數量和“小酒廠外購主要原材料登記臺帳”外購酒、酒精,原酒生產領用數量,結合自產原酒,外購酒精,原酒及產成品的酒精含量,按照本辦法第十一條第(四)款公式推算成品酒生產數量,再結合實地查驗核實的的庫存數量,按照第十一條第(五)款公式推算銷售數量。對不同產品品種,主要依據相應包裝物耗用情況進行區(qū)分。
第十七條 稅務監(jiān)控人員應切實履行好職責,及時了解小酒廠的開停業(yè)情況和產品生產情況。同時要針對企業(yè)生產特點及淡、旺季經營規(guī)模較懸殊的狀況,實施不同的監(jiān)控方式、明確不同的監(jiān)控重點。
(一)以外購酒精或白酒勾兌成品酒的業(yè)戶,生產周期短、隱蔽性強,管理難度較大。應把了解其進貨渠道、核實進貨數量作為管理的切入點。
(二)購進原糧釀造白酒的業(yè)戶,生產周期長(發(fā)酵期一般30-45天左右)、出酒率根據發(fā)酵期有一定幅度變化。掌握其酵池數量、規(guī)模、投料時間、生產周期和出酒率是測算生產量和銷售量的關鍵。
(三)小酒廠旺季一般為中秋節(jié)前一個月,春節(jié)前兩個月,此時應每周到業(yè)戶經營場所查驗一次,淡季也應不定期地到業(yè)戶經營場所查驗,但每月不少于一次。
第十八條 稅務機關應加強與工商管理、技術監(jiān)督等部門的聯系,通過多種渠道了解小酒廠的情況。特別是定期與技術監(jiān)督部門核對,通過白酒生產許可證的發(fā)放情況來掌握白酒生產企業(yè)的增、減等變化情況。 草青青A 2009-11-12 09:57:04 消費稅采用從價定率和從量定額兩種計稅方法。
(一)以價定率應納稅額的計算
采用從價定率方法計算應納稅額,其計算公式為:
應納消費稅額=銷售額×適用稅率
當應稅消費品的適用稅率已定時,應納稅額的計算是否正確,關鍵取決于銷售額的確認。而銷售額的確認又因銷售額形成的方式不同而有所區(qū)別,現分述如下:
1.銷售自制應稅消費品應納稅額的計算
(1)應稅銷售額的確認。納稅人對外銷售其生產的應稅消費品,應當以其銷售額為依據計算納稅。這里的銷售額包括向購貨方收取的全部價款和價外費用,但不包括應向購貨方收取的增值稅稅額。如果納稅人應稅消費品的銷售額中未扣除增值稅稅款或者因不得開具增值稅專用發(fā)票而采取價稅合并形式收取貨款的,在計算消費稅額時,應換算成不含增值稅額之后再行計算,其換算公式為:
應稅消費稅的銷售額=含增值稅的銷售額/(1+增值稅稅率或征收率)
這里所說的價外費用與增值稅規(guī)定的價外費用相同。
對于應稅銷售額的確認還有一些特殊規(guī)定:
①應稅消費品連同包裝銷售的,無論包裝是否單獨計價,也不論在合計上如何核算,均應并入應稅消費品的銷售額中繳納消費稅。如果包裝物不作價隨同產品銷售,而是收取現金,此項押金不應并入應稅消費品的銷售額中納稅。但對因逾期未收口的包裝物不再退還的和已收取一年以上的押金的,應并入應稅消費品的銷售額,按照應稅消費品的適用稅率繳納消費稅,對既作價隨同應稅消費品銷售,又另外收取押金的包裝物的押金,凡納稅人在規(guī)定的期限內不予退還的,均應并入應稅消費品的銷售額,按照應稅消費品的適用稅率繳納消費稅。
②有些應稅消費品可以按銷售額扣除外購已稅消費品買價后的余額作為計稅價格計算繳納消費稅(所謂“外購已稅消費品的買價”,是指購貨發(fā)票上注明的銷售額,不包括增值稅稅款)。例如,外購已稅煙絲生產的煙;外購已稅白酒和酒精生產的酒;外購已稅化妝品生產的化妝品;外購已稅護膚擴發(fā)品生產的護膚護發(fā)品;外購已稅珠寶玉石生產的貴重首飾及珠寶玉石;外購已稅鞭炮焰火生產的鞭炮焰火等。這項規(guī)定,體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