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抵債的白酒應怎樣繳納消費稅
要按視同銷售繳納增值稅和消費稅。依據:《增值稅暫行條例》、《消費稅暫行條例》
有一句比較容易記的話:繼續(xù)加工進成本 直接銷售可抵扣。按這個套不會錯
2,白酒行業(yè)是如何征收消費稅的呢
白酒稅收大部分在企業(yè)就給承擔了,其中消費稅就是企業(yè)給交了。銷售環(huán)節(jié)不再征收消費稅。
需要的,酒類是交稅比較高的,在銷售環(huán)節(jié)需要增值稅和消費稅
白酒在批發(fā)環(huán)節(jié),征收增值稅,不征收消費稅
3,售酒后如何計提消費稅金
酒類生產企業(yè)才需要繳納消費稅白酒:從價定率+從量定額,稅率20%+0.5元/500克黃酒:從量定額,稅率240元/噸啤酒:從量定額,稅率甲類250元/噸;乙類220元/噸其他酒:從價定率,稅率10%酒精:從價定率,稅率5%借:主營業(yè)務稅金及附加 貸:應交稅費--消費稅
我會繼續(xù)學習,爭取下次回答你
4,自行灌裝并以自已的白酒商品名稱銷售我司是否還要繳納消費稅
我這樣子屬于自行加工生產并銷售白酒了。按以下公式計算消費稅:銷售價格*20%+0.001元*克數樓上說的是白酒經銷商。
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調整和完善消費稅政策的通知》(財稅[2006]33號)第四條“關于調整稅目稅率”第(四)項“調整白酒稅率”規(guī)定如下: 糧食白酒、薯類白酒的比例稅率統一為20%。定額稅率為0.5元/斤(500克)或0.5元/500毫升。從量定額稅的計量單位按實際銷售商品重量確定,
5,白酒的消費稅求解
請注意本題中的計量單位的變化。200萬元=200x10000=2000000(元),20噸=20x1000=20000(千克)
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調整和完善消費稅政策的通知》(財稅[2006]33號)第四條“關于調整稅目稅率”第(四)項“調整白酒稅率”規(guī)定如下: 糧食白酒、薯類白酒的比例稅率統一為20%。定額稅率為0.5元/斤(500克)或0.5元/500毫升。從量定額稅的計量單位按實際銷售商品重量確定,
6,個體繳納白酒消費稅但增值稅不達起征點如何繳納
你想好店名,拿注租房合同去工商局審批大廳辦理即可!需要的東西:身份證、照片、店名、租房合同!另外:如果你是外地的戶口的話,則還需要計劃生育證明! 企個體工商戶主要稅種和征稅項目 增值稅 從事商業(yè)經營的個體戶通常要按照其銷售額4%的征收率繳納增值稅,從事工業(yè)生產的,征收率為6%; 消費稅 從事薯類白酒、鞭炮生產的個體戶應當按照其銷售額15%繳納; 營業(yè)稅 從事服務業(yè)的個體戶應當按照其營業(yè)收入5%繳納; 城市維護建設稅 按照個體戶繳納的增值稅、消費稅、營業(yè)稅稅額附證; 個人所得稅 個體工商戶的生產、經營所得和對企事業(yè)單位承包經營、承租經營所得稅額累進稅率納稅,利息、股息、紅利,財產租賃,財產轉讓所得、特許權使用費所得、偶然所得和其他所得的稅率為20%。 房產稅 城鎮(zhèn)土地使用稅 向擁有土地使用權的單位和個人征收; 教育費附加 按個體戶繳納的增值稅、消費稅、營業(yè)稅稅額附征,征收率為4%。農業(yè)、鄉(xiāng)鎮(zhèn)企業(yè)由鄉(xiāng)鎮(zhèn)企業(yè)人民政府征收農村教育事業(yè)附加,不再征收教育費附加; 文化事業(yè)建設費 從事娛樂業(yè)、廣告業(yè)的個體戶以營業(yè)收入(經營收入)為計費依據,征收率為3%; 此外,印花稅、車船使用稅也是個體戶常納的稅種;從事農牧業(yè)生產、經營的農牧民,也須繳納一些稅種。
乙酒廠代收代繳消費稅=[(60000*87%+25000+15000)+8*2000*0.5]/(1-25%)*25%+8*2000*0.5=41400乙繳納增值稅=25000*17%=4250甲繳納增值稅=16000*7*17%-60000*13%-25000*17%=6990運費未取得專用運輸發(fā)票,不得抵扣
7,酒類消費稅問題
1、消費稅是在“國稅”交。2、這種情況,由B交納消費稅,因為酒水是由B生產的;A不用交消費稅。不同的酒有不同的計稅方法和消費稅稅率,你沒說是什么酒,沒法計算。A公司做購入處理:借:庫存商品[包括包裝物和酒水]貸:銀行存款、應付賬款等出售時:借:銀行存款貸:主營業(yè)務收入應交稅費結轉成本:借:主營業(yè)務成本貸:庫存商品
消費稅屬于中央級收入,由各級國家稅務機關負責征收管理。在生產環(huán)節(jié),納稅人生產的應稅消費品,由生產者于銷售時納稅。其中自產自用的用于本企業(yè)連續(xù)生產應稅消費品的不納稅;用于其他方面的,于移送使用時納稅。委托加工的應稅消費品,由受托方在向委托方交貨時代扣代繳。如果受托方是個體經營者,委托方需在收回加工應稅消費品后向所在地主管稅務機關繳納消費稅。也就是說消費稅肯定是由A公司繳納,但如果B公司是個體經營者,A公司就需要自行繳納消費稅,如果不是,B公司就要在向A公司交貨是代扣稅款并代為繳納。委托加工應稅消費品的由受托方交貨時代扣代繳消費稅。按照受托方的同類消費品銷售價格計算納稅,沒有同類消費品銷售價格的,組成計稅價格。 組成計稅價格=(材料成本+加工費)÷(1-消費稅稅率) 應納稅額=組成計稅價格×適用稅率國家針對不同的酒類有不同的消費稅稅率。根據財稅(2001)84號《關于調整酒類產品消費稅政策的通知》規(guī)定,從2001年5月1日起,凡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生產、委托加工、進口糧食白酒、薯類白酒的單位和個人,實行從量定額和從價定率相結合計算應納稅額的復合計稅辦法。糧食白酒、薯類白酒消費稅稅率相應調整為定額稅率的比例稅率。糧食白酒、薯類白酒的定額稅率為每斤(500克)0.5元,比例稅率規(guī)定為:糧食白酒25%;薯類白酒為15%。此外,對外購或委托加工已稅酒和酒精生產的酒,其外購酒及酒精已納稅款或受托方代收代繳稅款不再予以抵扣。計算應交消費稅時: 消費稅應納稅額=銷售額×稅率。借:主營業(yè)務稅金及附加 貸:應交稅金——應交消費稅 交納時: 借:應交稅金——應交消費稅 貸:銀行存款/現金 公司的會計分錄大致如此,針對具體的的境況應具體分析。
基酒對于酒類行業(yè)來說只是半成品,但是稅法上對于半成品的投資轉讓也是視同為銷售的!酒類商品是屬于稅法上規(guī)定的消費稅的應稅項目的,稅法上說明,酒是酒精度數在1度以上的各種酒類飲料。很明顯基酒也是屬于酒類的范疇的,所以基酒在發(fā)生視同為銷售行為時是需要交納消費稅的!應該歸屬于其他酒類,消費稅稅率為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