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酒茅臺”商標始末茅臺從2001年提出申請“國酒茅臺”的商標起,到現(xiàn)在為止,這個商標只通過了初審,后一直也沒有正式被批準,但茅臺已經(jīng)擅自使用這個商標十多年了,這個情況引起了五糧液、劍南春、汾酒等多家知名白酒企業(yè)的廣泛不滿,認為這有誤導消費者嫌疑,屬于不正當競爭。
1、“國酒茅臺”商標為什么被停用?是因為用了“國酒”這兩個字嗎?
首先謝謝邀請。關于棄“國酒茅臺”商標一事,本來國家就沒有承受和授予茅臺有“國酒茅臺”這商標!可以說都是自己在無注冊成功的情況下使用的!這次停用,可能是因為國家工商局下了指令,不得不停用,我們來看看茅臺這些年的“國酒茅臺”商標的申請過程!“國酒茅臺”商標注冊歷時十多年資料顯示,中國貴州茅臺酒廠(集團)有限責任公司2001年開始先后9次對“國酒”這個商標注冊提出申請,都沒有成功。
2012年7月,國家商標部門公告稱“國酒茅臺”商標已經(jīng)通過初審,在3個月的公告期內,國家商標部門就收到了95件次異議書。2016年12月,國家商標局下發(fā)了關于第8377533號“國酒茅臺及圖”商標不予注冊的決定,茅臺集團不服,向原工商總局商標評審委員會(以下簡稱“商評委”)提出復審申請。2017年,茅臺集團向商標評審委員會提出復審申請,
2018年5月,商標評審委員會再次決定對該商標不予核準注冊。2018年7月,茅臺集團提起訴訟,要求商標評審委員會撤銷不予注冊的復審決定,同時,還將五糧液、劍南春、郎酒、汾酒等31家機構和企業(yè)列為第三人。2018年8月13日,茅臺集團在官網(wǎng)發(fā)布稱,放棄“國酒茅臺”商標注冊申請,撤銷此前對商標委和當初對“國酒茅臺”提出商標異議的31家白酒企業(yè)的訴訟申請,并向國家商標評審委員會致歉,稱“國酒茅臺”商標注冊申請已歷時十多年,對國家商標評審委員會復審決定,茅臺集團“充分尊重,也樂于接受”,
2、茅臺就算脫離了“國酒茅臺”,它依然是國人心中的國酒,你認可嗎?
茅臺就算脫離“國酒茅臺”,他依然是國人心中的國酒,你認可嗎?“國酒茅臺”商標始末茅臺從2001年提出申請“國酒茅臺”的商標起,到現(xiàn)在為止,這個商標只通過了初審,后一直也沒有正式被批準,但茅臺已經(jīng)擅自使用這個商標十多年了,這個情況引起了五糧液、劍南春、汾酒等多家知名白酒企業(yè)的廣泛不滿,認為這有誤導消費者嫌疑,屬于不正當競爭。
2015年我國加強了對“國”字號商標審核的控制,“國酒茅臺”商標被正式審核通過的可能性就更渺茫了,因此茅臺董事長李寶芳就宣布,將于今年6月底停止使用“國酒茅臺”的商標,“國酒茅臺”從此畫上了句號。茅臺脫離了“國酒茅臺”的商標,今后的發(fā)展將會怎樣呢?我個人認為,不會有太大的影響,茅臺的名氣不是通過簡單的炒作,一時間提升的,它有著深厚的歷史底蘊,從漢武帝“甘美之”的贊譽到鄭珍“秦商聚茅臺”的寫照;從1915年獲巴拿馬國際博覽會金獎到解放初被提名為國宴用酒;從被評為世界三大名酒之一到國內名酒排行榜多次排名第一,這些榮譽足以奠定了茅臺的白酒行業(yè)老大,在國人心中的霸主地位。
只要茅臺仍在使用飛天或五星商標,不改變包裝,是不會影響消費者的認知的,并且有可能這一放棄“國酒”的舉動,卻進一步強化了“國酒”的地位,茅臺只要堅持它的生產工藝,它的霸主地位是其它白酒無法感動的。盡管茅臺鎮(zhèn)有很多酒廠生產的醬香酒跟茅臺工藝相同,酒質相似,但因沒有茅臺的金字招牌,消費者也不會認同,不是說茅臺有“買的人不喝,喝的人不買”的特性嗎?正因為這個特性,使得很多消費者只看牌子,不管酒質,以致茅臺造假嚴重到百分之八九十的程度,消費者仍然趨之若鶩;茅臺價格一再攀升,市面上仍然脫銷,仍然供不應求;茅臺一次次的限價,就一次次的攀升。
正因為買酒者并非喝酒人,他只是以酒作為敲門磚,這塊敲門要多少錢不管,只要能敲開門,達到送禮成功辦事的目的就可以;喝酒者并非買酒人,自己不需出錢,只要做一個順水人情,就可以喝到有面子,有身份酒,酒質只要不是太難喝,無所謂,心理上認可了酒的高檔,即使難喝,也會安慰自己高檔的酒可能就這樣,可能是自己不適應罷了,只會從自己方面找原因,不會從酒質方面找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