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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我的便利店被人銷售1300元的假酒夠立案么
- 2,山東偷酒賊大年初一偷走144瓶茅臺沒敢喝案件的涉事金額有多高
- 3,服務員調包茅臺涉案金額有多少
- 4,在校研究生來濟兼職竟然是兼職偷茅臺涉案金額達到了多少
- 5,我朋友因盜竊公司五瓶茅臺酒和五條軟中華一條軟包裝的黃鶴樓
- 6,服務員調包茅臺是怎么回事
- 7,產品質量法有12瓶假的五糧液能罰多少
1,我的便利店被人銷售1300元的假酒夠立案么
您好,根據涉案的數額判定還不構成詐騙罪的立案標準,但是您可以按照治安管理處罰條例的規(guī)定予以處罰的!
你好犯罪構不成,但可以行政違法立案,給予行政處罰。
被騙了嗎?詐騙的話,得看你們當地的具體規(guī)定了,達到數額可以立案,不夠數的話可以做行政處理。
請問什么叫被人銷售?請把詳細的事件講一下
故意銷售假冒偽劣產品,會處于銷售額的一直三倍罰金,情節(jié)嚴重的還要涉及刑事責任
2,山東偷酒賊大年初一偷走144瓶茅臺沒敢喝案件的涉事金額有多高
在春節(jié)當中,親朋好友相聚團圓,喝酒助興是避免不了,也是送禮最佳禮品。特別是好酒一般都珍藏了很長時間,逢年過節(jié)或者是有親朋好友來聚餐的時候才拿出來。茅臺就是其中一個非常高檔酒,也是國酒。拿出來也非常有面子。山東偷酒賊大年初一偷走144瓶茅臺沒敢喝,那到底是怎么一回事情,這些涉案金額有多少呢,我們一起來看一下。一.在工廠上班,無意間發(fā)現地窖里有好酒。每年過年工廠也都放假,但是也會留幾個人在工廠里值班,在這個廠子里,老板在地窖里放了很多酒。無意間讓其中一個員工發(fā)現了,為了自己有面子,過年能送好酒。所以就找到了自己好朋友,一拍即合,在大年初一當天偷偷進入地窖,把酒搬出來。然后用沒掛牌汽車拉回家中,打開箱子一看全是茅臺,開始時候還是比較高興,但是一看價格都嚇壞了,一瓶也沒敢喝。想著趕緊還回去,但是沒想到警察很快就找到了家中。二. 茅臺酒是國酒,價格非常高,在幾千塊錢一瓶左右。據相關人士透露,這兩個人總共偷走12箱,整整144瓶茅臺酒。報警人稱在工廠地窖存放價值50多萬的茅臺。也就是說,這144瓶茅臺酒,涉事金額高達50多萬元。目前這兩個嫌疑人被當地警方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進一步辦理當中。有的時候人貪念就在一念之間,可能這一念之間就會鑄成大錯,為了所謂面子做出這種盜竊事情把很好的前途都給葬送了。接下來他們將要面臨的就是法律的制裁。山東偷酒賊大年初一偷走144瓶茅臺酒沒敢喝,涉案金額高達50多萬元,對此大家有什么看法,歡迎評論和留言。
3,服務員調包茅臺涉案金額有多少
涉案金額超過10萬元。6月13日12時許,福田轄區(qū)某酒店的工作人員馬女士到福田公安分局景田派出所報警稱,6月3日中午,有5名顧客帶了兩瓶茅臺酒在其酒店吃飯,喝完一瓶后,發(fā)現另外一瓶價值2098元人民幣的茅臺酒被人掉包,最后酒店向顧客賠償,酒店報案希望警方能將掉包之人繩之以法。經查,嫌疑人肖某(男,34歲,湖北人)于今年4月應聘到該酒店上班,據其交代,其在酒店做服務員期間,有一名上家鄧某曾找過他,鄧某稱自己有假“茅臺酒”,有客人帶茅臺酒來酒店吃飯時,可以掉包獲利,肖某覺得有利可圖,于是伙同酒店另外5名服務員悄悄玩起了偷梁換柱的把戲。
4,在校研究生來濟兼職竟然是兼職偷茅臺涉案金額達到了多少
2021年1月8日,泉城路派出所相繼接到兩家超市工作人員報警,稱其超市內的茅臺酒等酒水被盜,涉案價值10萬元左右。接到該報警后,歷下警方立即開展調查。結合超市的報警情況及現場情況,泉城路派出所民警發(fā)現該盜竊嫌疑人曾多次到超市盜竊,民警在偵查的同時,告知該超市工作人員,該盜竊嫌疑人很可能繼續(xù)到該超市濟南市內各店盜竊,讓各店的工作人員做好防護。2021年1月9日凌晨,犯罪嫌疑人再次來到該超市盜竊時,被民警抓獲。該盜竊嫌疑人到案后,拒不供述,態(tài)度惡劣。泉城路派出所民警走訪周圍群眾,并順線追蹤,在某回收茅臺酒的收藏店查獲部分未出售的茅臺酒,為商家挽回了損失。 經多次審訊,在大量證據面前,犯罪嫌疑人張某承認了部分盜竊茅臺酒的犯罪事實,但對其他盜竊行為拒不供述,辦案民警結合現有證據,進一步加大審訊力度,該盜竊嫌疑人張某自12月下旬以來,多次潛入濟南各大超市,白天多去踩點,了解超市內部擺放名貴酒水的位置及鑰匙擺放地點,了解清楚后,張某白天、晚上均去盜竊,但采用形式不同。2020年12月26日上午,張某攜帶背包到某超市,找到平時存放30年茅臺酒的柜臺,并根據之前對售貨員存放柜臺鑰匙的觀察,成功竊取了柜臺鑰匙,將3瓶30年茅臺放至其隨身攜帶的背包里后,又將茅臺外包裝放回原來柜臺,讓柜臺服務員喪失警惕。 張某(男,35歲,泰安人,2018年因涉嫌盜竊被判處11個月有期徒刑)。系某重點大學化工碩士,平日游手好閑,不愿被管束,不是想著靠自己較高的專業(yè)知識,找合適的工作,而是想到了靠偷名酒為生,平日張某住在歷城區(qū)某酒店,白天去濟南各大超市踩點,了解超市內部的管理及酒品擺放情況,如果條件允許就將盜竊的名酒放入背包,如果晚上去就通過破壞卷簾門的形式,進入盜竊名酒。張某盜竊的名酒找就近的酒水回收銷贓。目前,民警落實了三起盜竊案件,盜竊了3瓶30年茅臺,6瓶普通茅臺,一瓶XO,涉案價值10萬余元。
5,我朋友因盜竊公司五瓶茅臺酒和五條軟中華一條軟包裝的黃鶴樓
盜竊罪一般按照盜竊金額進行判罰,金額標準根據當地情況而定。如是累犯要加重處罰;未成年可以從輕處罰。積極賠償被害人損失的一般也可以從輕處罰。一般而言,涉案金額較大,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涉案金額巨大,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涉案金額巨大,處十年以上及無期徒刑。并處或單處罰金。關于你朋友盜竊的物品首先要進行價值鑒定,法院會根據其涉案金額、認罪態(tài)度、案情、有無賠償及相關法律等情況依法判決的。基于茅臺酒的價格不好判斷因素,我估計你朋友的刑期可能在三年以下。
東西交出來,拘留3個月就可以了。
你好!你朋友所盜竊的價值約為1萬元,估計判3年以下吧我的回答你還滿意嗎~~
6,服務員調包茅臺是怎么回事
6月13日12時許,福田轄區(qū)某酒店的工作人員馬女士到福田公安分局景田派出所報警,稱6月3日中午有5位顧客帶了2瓶茅臺酒在其酒店吃飯,喝完一瓶后,發(fā)現另外一瓶價值2098元的茅臺酒被人掉包。最后,酒店向顧客賠償,酒店報案希望警方能將掉包之人繩之以法。8月2日,深圳福田警方打掉一個將顧客茅臺酒掉包的犯罪團伙,刑事拘留嫌疑人7名,串并案件50余宗,涉案金額10余萬元。嫌疑人利用酒店服務員身份之便,互相掩護配合,趁顧客微醺時將茅臺酒掉包,因手法隱蔽,顧客很難發(fā)覺。經深入調查發(fā)現,上家鄧某會在約定地點將假“茅臺酒”交給肖某,由肖某帶回酒店藏好,另外5名服務員負責尋找目標。當有顧客帶來真茅臺酒時,包間服務員會通知肖某,肖某將假“茅臺酒”拿到酒店備餐間悄悄換走真茅臺。一般情況下,嫌疑人會選擇帶有兩瓶茅臺酒的客人為目標,在客人喝完第一瓶真茅臺酒后,感覺客人微醉時,服務員便會將第二瓶用假茅臺酒換上。
7,產品質量法有12瓶假的五糧液能罰多少
按照產品質量法第五十條規(guī)定,銷售以假充真產品,責令停止銷售,沒收違法銷售的產品,并處違法銷售產品貨值金額50%以上3倍以下的罰款,有違法所得的沒收違法所得。貨值金額=銷售單價*產品數量(包括已銷售和未銷售數量)違法所得指銷售假冒產品獲得的利潤。
按照《產品質量法》第五十條的規(guī)定,生產、銷售以假充真產品的,一是應當責令停止違法行為;二是沒收違法生產、銷售的產品;三是處以貨值金額50%以上三倍以下的罰款。如一樓所言,貨值金額就是涉案的違法產品明示銷售單價乘以產品數量,以此為基數來確定實施罰款處罰的幅度范圍。具體解釋一下,若以五糧液市場平均售價750元的單價計,12瓶五糧液酒的貨值金額即為9000元;因此能處的罰款額度為4500元至27000元之間。另外需要說明的是,按照“產品質量法若干問題的解釋”規(guī)定,產品的貨值金額一般以生產銷售者標明的產品單價計算,沒有明示單價的,按照當地同類產品的市場平均價計算。
一賠十,就是說要賠120瓶
你好!按照產品質量法第五十條規(guī)定,銷售以假充真產品,責令停止銷售,沒收違法銷售的產品,并處違法銷售產品貨值金額50%以上3倍以下的罰款,有違法所得的沒收違法所得。貨值金額=銷售單價*產品數量(包括已銷售和未銷售數量)違法所得指銷售假冒產品獲得的利潤。希望對你有所幫助,望采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