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般納稅人銷售白酒發(fā)票含稅93600另外收取包裝費2000問問應納
(93600+2000)÷(1+17%)×17%=13890.60
2,高端白酒未取得發(fā)票怎樣暫估入賬
借:庫存商品貸:應付賬款收到發(fā)票:借: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貸:應付賬款
3,同時收取包裝物押金2000元此業(yè)務酒廠應計算的銷項稅額為元
普通發(fā)票上注明含稅金額為93600元;同時收取包裝物押金2000元,此業(yè)務酒廠應計算的銷項稅額為()元
(93600+2000)/1.17*0.17=13890.60元
根據(jù)《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加強增值稅征收管理若干問題的通知》(國稅發(fā)[1995]192號)規(guī)定:從1995年6月1日起,對銷售除啤酒,黃酒外的其他酒類產(chǎn)品而收取的包裝物押金,無論是否返還以及會計上如何核算,均應并入當期銷售額征稅.因此,該筆包裝物押金收入應并入銷售額一并繳納增值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