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離婚怎么申請
離婚有兩種形式:1、協(xié)議離婚;2、起訴離婚?!痘橐龇ā返谌粭l規(guī)定:“男女雙方自愿離婚的,準予離婚”,是指協(xié)議離婚。登記離婚應由申請離婚的夫妻雙方向民政局婚姻登記機關遞交書面申請,填寫離婚申請表,民政局婚姻登記機關查明確系夫妻雙方自愿,申請書是雙方真實意思的表達,并且對家庭共同財產(chǎn)和子女的撫養(yǎng)、教育、醫(yī)療費的分擔達成協(xié)議,民政局婚姻登記機關在收到離婚申請書之日起三十日內作出準予離婚決定,收繳雙方當事人的結婚證書,發(fā)給離婚證。《婚姻法》第三十二條規(guī)定:“男女一方要求離婚,可由有關部門進行調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離婚訴訟”,是指起訴離婚。起訴離婚是指夫妻雙方單方提出離婚,另一方不同意離婚或者雖然雙方都同意離婚,但在共同財產(chǎn)的分割和對子女的撫養(yǎng)、教育、醫(yī)療費等的問題上未達成協(xié)議,離婚訴訟當事人可向人民法院遞交離婚訴訟狀,人民法院受理后一般采取兩種方式解決:一是調解離婚,是指離婚的雙方當事人在法院的調解下,就財產(chǎn)分割、子女養(yǎng)育等問題達成一致,人民法院批準其離婚并制作離婚民事調解書,作為雙方當事人的離婚法律文書。二是判決離婚,是指人民法院在調解無效的情形下,就離婚案件的具體情況就夫妻共同財產(chǎn)和子女養(yǎng)育等作出離婚判決。判決離婚后,人民法院自立案之日起1-3個月作出判決,最長不超過六個月。
2,如何申請離婚
三種情況不能離婚 按照即將施行的《婚姻登記條例》,三種情況下,婚姻登記機關不受理當事人的離婚申請。 這三種情況是:一、未達成離婚協(xié)議的;二、屬于無民事行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 為能力人的;三、其結婚登記不是在中國內地辦理的。如果男女雙方均為居住在國外的中國公民,可以到駐在國的中華人民共和國駐外使(領)館依照條例的有關規(guī)定,辦理結婚或離婚登記,而不必回到國內的婚姻登記機關登記。 辦離婚無需單位證明 自愿離婚的雙方,不用再忍受找人開證明的尷尬。離婚當事人只需出具本人有關證明材料和離婚協(xié)議書,就可以到一方當事人常住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辦理離婚登記。 新條例規(guī)定辦理離婚登記的內地居民應當出具的證件和證明材料包括:本人的戶口簿、身份證;本人的結婚證和雙方當事人共同簽署的離婚協(xié)議書。這就意味著離婚當事人不需要再提交所在單位、村民委員會或者居民委員會出具的介紹信。條例同時規(guī)定,中國公民同外國人在中國內地自愿離婚的,內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門居民、臺灣居民、華僑在中國內地自愿離婚的,男女雙方應當共同到內地居民常住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辦理離婚登記。香港、澳門、臺灣居民還應當出具本人有效通行證、身份證,華僑和外國人還應當出具本人的有效護照或者其他有效國際旅行證件。 離婚證可當場領 新頒布的《婚姻登記條例》施行后,自愿離婚的雙方,不用再苦等1個月的審查期,到婚姻登記機關辦理離婚登記時,可以當場領到離婚證。 新條例指出,對當事人確屬自愿離婚,并已對子女撫養(yǎng)、財產(chǎn)、債務等問題達成一致處理意見的,應當當場予以登記,發(fā)給離婚證。新條例同時規(guī)定,婚姻登記機關應當對離婚登記當事人出具的證件、證明材料進行審查并詢問相關情況。
1、如果您打算申請離婚必須雙方親自到夫妻一方 戶口所在地 婚姻登記機關辦理,并且需提交相關手續(xù)。結婚證是必須提供的,且需提供離婚協(xié)議并對子女、財產(chǎn)問題做出妥善處理。 2、結合您的情況建議您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
3,向法院申請離婚怎樣申請
你好,你的問題為你解答如下:一、婚姻法第三十四條規(guī)定:女方在懷孕期間、分娩后一年內或中止妊娠后六個月內,男方不得提出離婚。女方提出離婚的,或人民法院認為確有必要受理男方離婚請求的,不在此限。你的孩子是今年正月出生的,還未滿一歲,尚屬于女方分娩后一年內,故你作為男方不得提出離婚。二、如果你妻子提出離婚,或者你和你妻子雙方協(xié)商一致,自愿離婚,那就不受限制。雙方必須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婚姻登記機關查明雙方輔滬滇疚鄄狡殿挾東錨確實是自愿并對子女和財產(chǎn)問題已有適當處理時,發(fā)給離婚證。三、至于訴訟費用,標準如下。 根據(jù)《訴訟費用交納辦法》的規(guī)定,非財產(chǎn)案件按照下列標準交納: 如果沒有財產(chǎn)關系,離婚案件每件交納50元至300元。如果涉及財產(chǎn)關系,財產(chǎn)總額不超過20萬元的,不另行交納;超過20萬元的部分,按照0.5%交納。
向法院遞交申請
一般應向被告住所人民法院提起訴訟。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相關規(guī)定:1、公民提起的離婚訴訟,原則上應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2、但被告離開住所地超過1年的,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3、雙方離開住所地超過1年的,由被告經(jīng)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轄,4、沒有經(jīng)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訴時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轄;5、被告不在中華人民共和國領域內居住,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蹤、被勞動教養(yǎng)或者被監(jiān)禁的,由原告住所地或者經(jīng)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轄;6、非軍人對非文職軍人提起離婚訴訟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7、雙方當事人都是軍人的,由被告住所地或被告所在的團級以上單位駐地的人民法院管轄;8、中國公民雙方在國外但未定居,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訴離婚的,由原告或者被告原住所地的人民法院管轄。起訴離婚的程序包括三個階段:(一)第一階段:起訴階段,包括以下三個程序:1、原告向人民法院遞交起訴書、副本及相關的證據(jù),起訴書包括以下幾個方面的內容:①原告、被告的姓名、性別、年齡、籍貫、工作單位及現(xiàn)住址;②訴訟請求和所根據(jù)的事實和理由;③證據(jù)和證據(jù)來源、證人姓名和住址。2、人民法院接受原告提交的文件、材料,進行審查;3、經(jīng)審查起訴符合法律規(guī)定、要求,作出受理決定并立案,反之則退回原告文件及材料,并告之不予受理的理由。(二)第二階段:答辯階段1、人民法院決定立案之日起五日內將原告的起訴書副本送達被告,并告知被告作出書面答辯;2、被告自收到人民法院送達的起訴書副本之日起十五日內作出書面答辯。被告在十五日內不提出答辯,人民法院照常審理案件并作出判決。如果被告確因非個人意志的原因在十五日內不能作出答辯,可以據(jù)實向人民法院申請,請求延期,人民法院院長可以作出延期的決定。(三)第三階段:開庭審理階段這一階段進入離婚訴訟的實質性階段,主要是審查證據(jù),查明案情,分清是非,確認當事人的權利、義務。它包括以下幾個程序:1、起草起訴狀;2、準備訴訟所需要的證據(jù);3、向有管轄權的法院遞交起訴狀和證據(jù);4、法院決定是否受理該訴訟;5、法院受理該離婚訴訟案件之后,在法定時間內向對方發(fā)送起訴狀副本;6、法院安排開庭時間并向雙方發(fā)送傳票;7、開庭:雙方均可以委托律師或者其他專業(yè)人士代理訴訟(一般情況下離婚當事人必須到庭,如果因特殊原因實在不能到庭,必須向法庭出具是否離婚的書面意見);8、法院依照原告方的訴訟請求和雙方提交的證據(jù)情況對是否準予離婚,以及如何分割財產(chǎn),子女撫養(yǎng)問題如何解決等問題作出判決。離婚訴訟結束,但如果不服法庭判決,可以在收到判決書之日起十五日(裁定十日)內向中級人民法院提起上訴,逾期不提起上訴,判決書生效。對生效的離婚判決(調解)不服的,按民事訴訟法的規(guī)定,當事人不能申請再審,只能就有關的財產(chǎn)分割和子女撫育問題申請再審。
向法院是起訴離婚,首先要準備離婚訴訟,結婚證等,到法院立案庭立案,同時需要交二百元左右后訴訟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