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公司股權分配比例如何規(guī)定
建議股權分配的比例:原始股占30%;期權池預留30%;員工認購20%;天使投資人占20%?!豆痉ā芬?guī)定:持有33.3%以上股權比例的股東是有否決權的。從原則上講,創(chuàng)始人或者能緊密聯(lián)系到一起的其他合伙人,所占股份要保持在67%以上,才能保證創(chuàng)始團隊對公司起到絕對的控制作用。比較常見的情況是:合伙人平均分配股權,比如50%對50%,或者33%、33%、34%這樣的比例。但這樣分股的弊端比較明顯,對于初創(chuàng)企業(yè)而言,絕對不能搞股權分配的平均主義。拓展資料:一、股權1、股權,是有限責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東對公司享有的人身和財產權益的一種綜合性權利。即股權是股東基于其股東資格而享有的,從公司獲得經濟利益,并參與公司經營管理的權利。2、股權是股東在初創(chuàng)公司中的投資份額,即股權比例,股權比例的大小,直接影響股東對公司的話語權和控制權,也是股東分紅比例的依據(jù)。二、股權主要分類一般來說,有限責任公司股東享有的權利,主要有以下兩種:1、自益權即股東基于自己的出資而享受利益的權利。如獲得股息紅利的權利,公司解散時分配財產的權利以及不同意其他股東轉讓出資額時的優(yōu)先受讓權。這是股東為了自己的利益而行使的權利。2、共益權即股東基于自己的出資而享有的參與公司經營管理的權利,如表決權、監(jiān)察權、請求召開股東會的權利、查閱會計表冊權等等。這是股東為了公司利益,同時兼為自己利益行使的權利。三、股權出質所謂股權出質,即股權質押,是權利質押的一種。最常見的情形是:上市公司的大股東缺錢時,將自己的股票在一定期限內質押給金融機構,如銀行、證券、信托等,從而獲得貸款,以緩解短期流動資金不足所帶來的壓力,這是大股東常用的一種融資手段。根據(jù)《物權法》第二百二十三條的規(guī)定,可以轉讓的股權也可以出質。四、股權激勵的模式:主要的激勵模式包括三種,即限制性股票、股票期權、虛擬股權三種。股權激勵就是關于“股散人聚,股聚人散”的藝術與學問,股權激勵的核心就是讓核心員工真正成為公司的主人,獲得股權的員工不再是雇傭勞動者,而是公司的股東,企業(yè)事業(yè)的主人,但是股權激勵不是員工福利,而是專門針對公司事業(yè)打拼的奮斗者;股權激勵是給一個公司奮斗型員工的稀缺品,工資和獎金給普通員工,公司最寶貴的奮斗型人才應該獲得是股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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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股權比例是什么
股權比例是衡量長期償債能力的指標之一。這個指標是所有者權益總額與資產總額之比率,也叫做股權比率。一、絕對控制權—67%。我國《公司法》規(guī)定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減少注冊資本、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變更公司形式這些公司重大事項,必須經三分之二以上的有表決權的股東通過才行。股東持有公司股權比例占67%以上,該股東便是公司的絕對控股股東,可以決定公司各項重大事務。二、相對控制權—51%。持有51%以上的股權,除了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減少注冊資本的決議,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變更公司形式這些重大事項及公司章程另有規(guī)定的外,其他普通事項均可在股東會議進行表決時通過三、重大事項一票否決權—34%。股東持有公司股權比例34%以上50%以下,嚴格意義講為33.34%以上50%以下,雖然不能完全決定公司事務,但當股東會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減少注冊資本、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變更公司形式這些公司重大事項這類重大事項時有一票否決的權利。因此,持股比例在33.34%以上50%以下的股東,是可以影響公司的重大決策的執(zhí)行。四、其他重要的股權比例1、要約收購線—30%證券交易所規(guī)定持股超過上市已發(fā)行股份30%以上,繼續(xù)增持股份的,需要要約方式進行,全面要約或部分要約。這是一個被收購的明確信號,主要股東需要清楚現(xiàn)有核心的股份數(shù)量是多少。從萬科一例,我們可以清楚知道,華潤跟萬科的關系說變就變,結果是萬科的主要董事局成員紛紛落馬。2、同業(yè)競爭警界線—20%大股東,子公司,并列子公司和聯(lián)營公司持股超過20%,存在類似業(yè)務的進而可能存在同業(yè)競爭。這是一個潛在的危險信號,主要是要看公司的股東分布情況。如果股東分布比較集中,跟股東分布比較分散,對潛在的投資人作收購有不同的投資戰(zhàn)略意向。3、臨時會議權—10%超過10%股東,可以有權召開臨時股東大會,可以質詢,調查,起訴,清算及解散公司。這是比較罕見的例子,通常都會發(fā)生于公司內部糾紛,或是股權大變動的情況下,才需要臨時召開股東大會。4、重大股權變動警示線—5%超過5%股東,重點關注同業(yè)競爭,收購上市公司超過5%股權,變動需要公告。經過往歷史的教訓,潛在投資者的舉動,將投資人的身份披露出來,對所有股東是一件好事。亦是從透明度方面來約束野蠻人的行動,這是較好的做法。5、臨時提案權開小會—3%在股份公司中,持有超過3%股份,可以在股東大會召開十日前提出臨時提案,并書面提交董事會。6、代位訴訟權—1%在股份公司中,可以間接的調查和起訴權,這是小股東的權利。只有大部分的小股東聯(lián)手起來,才有機會采取較具體的行動。若果沒有團結或召集不夠的股份數(shù)量,最終小股東的權益仍然是會被侵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