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酒新消費稅(白酒新消費稅什么時候開始)

白酒新消費稅什么時候開始


一.白酒。消費稅

1.根據(jù)《消費稅暫行條例》第七條規(guī)定:納稅人自產自用的應稅消費品,按照納稅人生產的同類消費品的銷售價格計算納稅;沒有同類消費品銷售價格的,按照組成計稅價格計算納稅。

2.實行從價定率辦法計算納稅的組成計稅價格計算公式:組成計稅價格=(成本+利潤)÷(1-比例稅率)實行復合計稅辦法計算納稅的組成計稅價格計算公式:組成計稅價格=(成本+利潤+自產自用數(shù)量×定額稅率)÷(1-比例稅率)因此,白酒實行復合計稅,稅率為:20%加0。

3.5元/500克(或者500毫升)。其組成計稅價格=[成本×(1+成本利潤率)+自產自用數(shù)量×定額稅率]÷(1-比例稅率)=[8000×(1+10%)+5×2000×0。

4.5]÷(1-20%)=(8800+5000)÷(1-20%)=17250元應納消費稅=17250×20%)+5×2000×0。

一.白酒。消費稅


二.白酒的消費稅

1.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調整和完善消費稅政策的通知》(財稅[2006]33號)第四條“關于調整稅目稅率”第(四)項“調整白酒稅率”規(guī)定如下: 糧食白酒、薯類白酒的比例稅率統(tǒng)一為20%。

二.白酒的消費稅


三.白酒消費稅是多少?

酒及酒精 白酒 黃酒 啤酒 甲類啤酒 乙類啤酒 其他酒 酒精 20%加0。5元/500克(或者500毫升)240元/噸250元/噸220元/噸10%5%

四.什么是白酒消費稅

1.白灑消費稅,是指在消費白酒的過程所征收的稅率。國家為了適當增加財政收入,完善煙產品消費稅,制定了《白酒消費稅計稅價格核定管理辦法》,并在2009年7月份開始實行,屆時盡管稅率不變,但稅基改變將使白酒納稅額提高一倍。

五.最新的白酒消費稅稅率現(xiàn)在是多少?

1.最新白酒的消費稅稅率:20%加0。5元/500克(或者500毫升)支付代工費時有受托方代扣代繳(受托方是個體工商戶除外),不高于受托方的計稅價格出售不再繳納消費稅。

六.關于白酒繳納消費稅的問題

1.消費稅暫行條例第八條 委托加工的應稅消費品,按照受托方的同類消費品的銷售價格計算納稅;沒有同類消費品銷售價格的,按照組成計稅價格計算納稅。

2. 實行復合計稅辦法計算納稅的組成計稅價格計算公式: 組成計稅價格=(材料成本+加工費+委托加工數(shù)量×定額稅率)÷(1-比例稅率) 收回瓶裝再出售的還要交消費稅,但是委托加工時交納的消費稅可以抵扣。

3.委托加工的應稅消費品,除受托方為個人外,由受托方在向委托方交貨時代收代繳稅款。委托加工的應稅消費品,委托方用于連續(xù)生產應稅消費品的,所納稅款準予按規(guī)定抵扣。

七.白酒行業(yè)是如何征收消費稅的呢

白酒稅收大部分在企業(yè)就給承擔了,其中消費稅就是企業(yè)給交了。銷售環(huán)節(jié)不再征收消費稅。

八.白酒消費稅怎么計算

1.白酒消費稅是是按照20%的從價稅率和0。5元/斤的從量稅計算的。稅費計算公式為:應納稅額=銷售額×比例稅率+銷售數(shù)量×定額稅率(1)糧食白酒、薯類白酒計稅依據(jù)如下:①生產銷售糧食白酒、薯類白酒,從量定額計稅辦法的計稅依據(jù)為糧食白酒、薯類白酒的實際銷售數(shù)量;②進口、委托加工、自產自用糧食白酒、薯類白酒,從量定額計稅辦法的計稅依據(jù)分別為海關核定的進口征稅數(shù)量、委托方收回數(shù)量、移送使用數(shù)量;③生產銷售、進口、委托加工、自產自用糧食白酒、薯類白酒從價定率計稅辦法的計稅依據(jù)按《消費稅暫行條例》及其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

2.(2)下列酒類產品比照糧食白酒適用25%的比例稅率①糧食和薯類、糠麩等多種原料混合生產的白酒;②以糧食白酒為酒基的配置酒、泡制酒;③以白酒或酒精為酒基,凡酒基所用原料。

3.擴展資料:計稅方法從價計稅時應納稅額=應稅消費品銷售額×適用稅率從量計稅時應納稅額=應稅消費品銷售數(shù)量×適用稅額標準自產自用應稅消費品a、用于連續(xù)生產應稅消費品的,不納稅;b、用于其他方面的:有同類消費品銷售價格的,按照納稅人生產的同類消費品銷售價格計算納稅,沒有同類消費品銷售價格的,按組成計稅價格計算納稅。

4.組成計稅價格=(成本+利潤)÷(1- 消費稅稅率)應納稅額=組成計稅價格×適用稅率委托加工應稅消費品的由受托方交貨時代扣代繳消費稅。

5.按照受托方的同類消費品銷售價格計算納稅,沒有同類消費品銷售價格的,按組成計稅價格計算納稅。組成計稅價格=(材料成本+加工費)÷(1- 消費稅稅率)應納稅額=組成計稅價格×適用稅率進口應稅消費品,按照組成計稅價格計算納稅。

6.組成計稅價格 =(關稅完稅價格+關稅)÷(1- 消費稅稅率)應納稅額 =組成計稅價格 ×消費稅稅率零售金銀首飾的納稅人在計稅時,應將含稅的銷售額換算為不含增值稅稅額的銷售額。

7.金銀首飾的應稅銷售額=含增值稅的銷售額÷(1+增值稅稅率或征收率)組成計稅價格=購進原價×(1+利潤率)÷(1-金銀首飾消費稅稅率)應納稅額 =組成計稅價格×金銀首飾消費稅稅率對于生產、批發(fā)、零售單位用于饋贈、贊助、集資、廣告、樣品、職工福利、獎勵等方面或未分別核算銷售的按照組成計稅價格計算納稅。

九.白酒消費稅計算

1.不含稅銷售額=153600/17=1312805酒的消費稅屬于復合計稅方法:除了定率20%以外,還需要繳納從量,每斤0。

十.新調整的白酒消費稅稅率是多少

1.目前的白酒(包括糧食白酒和薯類白酒)消費稅從價比例稅率還是20%,從量定額稅率是0。5元/500克,今年還沒見出有關于酒類消費稅稅率調整的規(guī)定。

2.白酒消費稅新規(guī),是指為了保稅基針對計稅價格偏低的白酒核定消費稅最低計稅價格,于2009年8月1日起實施的《白酒消費稅最低計稅價格核定管理辦法(試行)》。

3.《辦法》規(guī)定,白酒生產企業(yè)銷售給銷售單位的白酒,生產企業(yè)消費稅計稅價格低于銷售單位對外銷售價格(不含增值稅)70%以下的,稅務機關應核定消費稅最低計稅價格。

4. 《辦法》指出,上述銷售單位是指,銷售公司、購銷公司以及委托境內其他單位或個人包銷本企業(yè)生產白酒的商業(yè)機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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