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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龍年江西排在第一名的白酒是什么酒
當然是四特酒了,四特酒的品牌價值最高。經“華樽杯”第四屆中國酒類品牌價值評議,四特酒有限責任公司 品牌價值 88.59億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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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白酒 江西 江西堆花酒業(yè)有限責任公司 20.32
3 白酒 江西 江西章貢酒業(yè)有限公司 14.91
3,五糧液最大股東是誰
銀基貿易發(fā)展(深圳)有限公司浙江分公司,寧波市海曙區(qū)大梁街118號世紀廣場b座1318室--五糧液68°,五糧液45°,永福醬酒全國總代理,另外在汾酒,瀘州老窖等都有全國代理產品,可以跟他們聯(lián)系. 另外五糧液旗艦店專賣店: 寧波市壹加捌貿易有限公司 寧波市江北區(qū)人民路458號-3-10 啟經理 寧波市御盛酒業(yè)有限公司(旗艦店) 浙江寧波市北侖區(qū)長江路371-375 苗經理 寧波津禧酒業(yè)有限公司(旗艦店) 浙江寧波市江東區(qū)福明路726號 馬先生 寧波酩薈酒業(yè)有限公司(旗艦店) 浙江省寧波市鄞州中心區(qū)堇山中路1530-1532號 張經理 這些都是五糧液的經銷商. 我是做五糧液為主的,就知道這些了,希望有幫助.
五糧液最大股東是宜賓市國有資產經營有限公司 | 212837.14(萬)|占流通股比 56.07 (%)
4,云南地區(qū)有些什么好酒價格大概是多少
云南十佳名酒 云南香格里拉酒業(yè)股份有限責任公司 香格里拉葡萄干酒 云南高原葡萄酒有限公司 云南紅全汁干型葡萄酒 云南瀾滄江啤酒企業(yè)(集團)有限公司 云南老窖酒 瀾滄江啤酒 云南楊林肥酒有限公司 楊林肥酒(十年陳釀) 云南省水富三乘酒業(yè)有限公司 醉明月酒 云南易門云之南食品有限責任公司 大龍口酒 鶴慶縣酒廠 鶴慶乾酒 云南茅糧酒業(yè)集團有限公司 云南茅糧酒 云南玉林泉酒業(yè)有限公司 玉林泉白酒 云南地道酒業(yè)有限公司 地道云南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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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黑龍江那里收購散白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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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類企業(yè)8家、二類企業(yè)14家、三類企業(yè)5家。玉泉酒業(yè)有限責任公司被評為行業(yè)排頭兵企業(yè),被評為一類企業(yè)的有黑龍江省富裕老窖酒業(yè)有限公司、黑龍江鶴城酒業(yè)有限公司、牡丹江白酒(廠)有限公司、雞西市東北王酒業(yè)有限責任公司、五常市古倉釀酒有限公司、黑龍江省雙城市釀酒廠、鶴崗市龍江酒業(yè)有限責任公司。 黑龍江省天龍浩經貿集團有限公司主營產品:調味品;速凍玉米;保健補酒;白酒;葡萄酒;藍靛果酒;速凍脫水蔬菜;日本味噌醬;山野菜;飲料;原煤;焦炭;品牌代理;品牌推廣、策劃;法人:王淑紅聯(lián)系人:孔凡彬先生 (營銷部 經理)注冊資金:人民幣 3044 萬年營業(yè)額:人民幣 1 億元/年以上員工人數(shù):501 - 1000 人企業(yè)類型:有限責任公司注冊時間:2002 年地址:中國 黑龍江 七臺河市 桃山區(qū)山湖路165號電話:86 0464 8290888傳真:86 0464 8668588
6,銀杏王酒打假聲明
近期本公司對市場調查發(fā)現(xiàn),現(xiàn)在有某些不良商家假冒銀杏王酒的名義在網上以低廉的價格銷售銀杏王酒,牟取暴利,以假亂真,并且聲稱賣的是銀杏王酒的正品。這些不良商家利用消費者對銀杏王酒的認可和信任、以及部分消費者愛沾小便宜的心理而進行的網絡欺騙,這種方式既欺騙了消費者,又損害了銀杏王酒的信譽。對此,銀杏王酒將對這些不良商家提出嚴重警告,并提醒各位消費者,不要貪圖一時的便宜,在網絡上購買這些假冒的銀杏王酒,以免受騙上當。在此本公司鄭重聲明:如果您想在網上購買銀杏王酒的正品,請認準銀杏王酒的官方淘寶店:http://hnyxwjy.taobao.com/,銀杏王酒官網:http://www.yxwjy.com/,正品強效型銀杏王酒酒瓶的生產許可條形碼為:6930923908852,非此條形碼的均為假貨,銀杏王酒零售價格體系:強效型簡裝零售價:580元/提強效型禮盒裝零售價:580元/盒抗疲勞型簡裝零售價:180元/提抗疲勞型禮盒裝零售價:298元/提營養(yǎng)型零售價:228元/瓶餐飲型零售價:432元/件 凡在網上或其他渠道以低于上述價格銷售的銀杏王酒,均有可能是假貨。這些假冒產品出現(xiàn)的任何質量問題,均與湖南銀杏王酒業(yè)有限公司無關,湖南銀杏王酒業(yè)有限公司也不能保證其產品品質、不能提供任何售后服務、不承擔任何相關責任,特此聲明,敬請留意。 根據市場最新信息反饋并經湖南銀杏王酒業(yè)有限公司核實,近期在淘寶網及阿里巴巴網站上,確實發(fā)現(xiàn)存在利用互聯(lián)網非法銷售假冒銀杏王酒的事實。為此,湖南銀杏王酒業(yè)有限公司將通過行政和法律途徑,對于涉嫌詐騙和誤導消費者、涉嫌銷售假冒偽劣產品的行為,堅決予以打擊和取締,并追究相關法律經濟責任,熱忱歡迎社會各界提供有價值線索,全面配合政府職能管理部門進行徹查清查,以維護湖南銀杏王酒業(yè)有限公司和廣大消費者的正當權益不受侵犯。 消費者投訴或咨詢電話:0731-82436578,0731-85141722湖南銀杏王酒業(yè)有限公司湖南榮川貿易有限公司(銀杏王酒營銷總部)
7,雪花啤酒欺騙消費者商標上寫著回收酒瓶一個03元結果賣家說不
你好,不知道你說的雪花啤酒是哪個省份的。因為雪花啤酒在全國有近八十家生產工廠,與之相對應的銷售公司也有很多。據我所知,雪花啤酒的瓶子確實是回收一個0.3元,可能是你們當?shù)亟涗N商的問題。你可以按照瓶子背標上的投訴電話,直接找雪花啤酒投訴中心,他們會為你解決好。
七箭公司的行為是回收利用舊啤酒瓶行為,并不是“使用”他人商標行為。根據gb4544-1996《啤酒瓶標準》《關于實施啤酒瓶強制性國家標準若干問題的通知》和[再生資源回收管理辦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固體廢物污染環(huán)境防治法}的規(guī)定,啤酒瓶回收期限為兩年。在該期限內,只要啤酒瓶經檢測符合安全標準,即可重復回收利用。當前,我國沒有實行舊啤酒瓶定向回收制度,由于“燕京”、“青島”雪花 等知名啤酒的全國性銷售,其啤酒瓶回收很難,因此這些品牌企業(yè)基本都是采購新瓶。在此情況下,更應允許其他啤酒企業(yè)回收利用舊啤酒瓶,否則就是對啤酒瓶再利用資源的浪費違反了[循環(huán)經濟促進法]。因此,七箭公司回收舊的“雪花”啤酒瓶,并在符合安全標準的情況下予以再利用,其行為并不違法。鑒于舊啤酒瓶上含有“雪花”等無法消除的商標,為了避免消費者誤認,該公司在標簽上標注自有商標的同時,還特別把七箭啤酒商標突出使用作為提示。該提示表明七箭公司的行為不是“使用”他人商標的行為。而《商標法》第五十二條第(一)項規(guī)定的商標侵權行為構成條件之一是“使用”與他人注冊商標相同或近似的商標。當前我國沒有實行舊啤酒瓶定向回收制度;而啤酒是全國性銷售的;使啤酒瓶回收回原啤酒企業(yè)較難;在此情況下存在啤酒企業(yè)間互相回收啤酒現(xiàn)象;幾乎所有的消費者也知道舊啤酒瓶是可以回收利用的;很多報告也提到雪花啤酒回收使用其他廠家瓶子的報告;再者七箭啤酒公司里啤酒瓶除雪花瓶子外;還有各類從社會來回收的瓶子; 七箭啤酒公司回收利用舊啤酒瓶行為不構成該項規(guī)定的商標侵權行為。根據[包裝物回收利用管理辦法]雪花啤酒廠自己沒有措施保證自己回瓶;從而導致啤酒瓶流入社會’如雪花啤酒以商標侵權禁止他人從社會上回收正當使用;勢必會照成玻璃資源的浪費和環(huán)境的污染;明顯違反了我國可持續(xù)發(fā)展的基本國策和[公共享有環(huán)境權];和國家鼓勵廢品資源回收利用等政策的不利影響;所以[保護商標專用權]只能在法定合理權限;‘雪花啤酒公司無權禁止他人正當使用從社會上回收啤酒瓶‘ 其次,,在認定是否構成商標侵權時應予以考慮。雖然《商標法》沒有明確規(guī)定“混淆”或“誤認”是商標侵權的構成要件之一。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商標民事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法釋〔2002〕32號)第九條第(二)項規(guī)定:“商標法第五十二條第(一)項規(guī)定的商標近似,是指被控侵權的商標與原告的注冊商標相比較,其文字的字形、讀音、含義或者圖形的構圖及顏色,或者其各要素組合后的整體結構相似,或者其立體形狀、顏色組合近似,易使相關公眾對商品的來源產生誤認或者認為其來源與原告注冊商標的商品有特定的聯(lián)系?!钡谑畻l規(guī)定:“人民法院依據商標法第五十二條第(一)項的規(guī)定,認定商標相同或者近似按照以下原則進行:(一)以相關公眾的一般注意力為標準; (二)既要進行對商標的整體比對,又要進行對商標主要部分的比對,比對應當在比對對象隔離的狀態(tài)下分別進行; 商標的功能是區(qū)別商品或服務來源,查處商標侵權行為的目的也是為了避免引起消費者混淆或誤認。因此,從立法本意、商標功能、監(jiān)管目的來看,在認定商標侵權行為是否構成時,應當考慮“混淆”或“誤認”的因素。如果事實上不存在混淆或誤認的可能時,那勢必不會對他人注冊商標專用權造成損害,因而實質也不構成侵權。啤酒瓶作為包裝容器,因為有國家統(tǒng)一標準而形狀基本一樣,不具有識別性。即使在瓶體上印注商標,也因為該商標與瓶體顏色一致,而不能成為消費者區(qū)別瓶裝啤酒來源的主要依據。消費者判斷瓶裝啤酒的來源主要是看裝潢,即看瓶標和瓶蓋。因為在瓶標和瓶蓋上,所以七箭啤酒廠家在商標瓶蓋上都突出使用;七箭;商標;生產廠家可以通過文字、顏色、圖形等進行組合,而形成極具識別性的裝潢。本案中,七箭公司的啤酒瓶標與雪花啤酒明顯不同,消費者容易識別,不會引起混淆。即使有消費者會注意到瓶體的“雪花”標識,第一感覺可能認為與雪花啤酒有某種聯(lián)系。此時,消費者“防假”的警惕心提高,一般會仔細辨別比對啤酒的裝潢,從而會發(fā)現(xiàn)標簽上的“突出使用七箭的商標”的合理提示,最終不會誤認。 根據國家有關標準規(guī)定,啤酒瓶使用年限不超過2年的條件下啤酒瓶是可以回收重復使用。七箭公司灌裝啤酒使用的是回收的啤酒瓶,瓶體上帶有的他人注冊商標標識與瓶體是一個整體,無法消除,七箭公司在啤酒標簽上突出使用;七箭啤酒商標;的提示,又明顯標注了自己的企業(yè)名稱和商標,起到了使消費者正確識別商品來源的作用。因此,七箭啤酒公司的行為不構成侵犯注冊商標專用權行為,銷售該啤酒也不構成侵犯注冊商標專用權行為。另外國家省級最高人法院也就對事實;情節(jié);相同的案例做出正確合理的判決;例如案例【 利用回收啤酒瓶生產啤酒不構成侵權。詳見(2011)湘高法民三終字第40號 勝訴方:芷江鶴泉酒業(yè)有限責任公司(湖南海旭啤酒有限公司)利用回收啤酒瓶生產啤酒企業(yè); 敗訴方:重慶啤酒(集團)有限責任公司;認定構成侵犯注冊商標專用權企業(yè); 云南省高級人民法院民事判決書(2010)云高民三終字第89號勝訴方;瀾滄江啤酒普洱公司[回收利用啤酒瓶生產啤酒企業(yè)]敗訴方;大理啤酒有限公司[認定構成侵犯注冊商標專用權企業(y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