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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白酒廠生產企業(yè)為增值稅一般納稅人2010年4月銷售糧食白酒1000
2是將公斤換算為市斤(500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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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白酒消費稅計算方法
“白酒消費稅定額稅率為0.5元/斤,比例稅率為20%。 對應的計算公式是: 消費稅應納稅額=銷售額×比例稅率+銷售數(shù)量×定額稅率; 如果屬于委托加工白酒的,沒有同類消費品銷售價格情況下,按組成計稅價格計算納稅。其計算公式是: 組成計稅價格=(材料成本+加工費+委托加工數(shù)量×定額稅率)÷(1-比例稅率); 如果屬于進口酒類應稅消費品的,其計算公式是: 組成計稅價格=(關稅完稅價格+關稅+進口數(shù)量×消費稅定額稅率)÷(1-消費稅比例稅率)?!崩纾耗嘲拙粕a企業(yè)10月份生產銷售某類白酒10000斤,取得不含稅銷售收入為100000元,該企業(yè)需要繳納多少消費稅。應納消費稅稅額=0.5×10000+100000×20%=25000元。生產、委托加工以及進口白酒的企業(yè),除了需要繳納增值稅這一流轉稅,還需要繳納消費稅,且白酒消費稅的計稅方法是復合計征,既需要計算從價稅額又需要計算從量稅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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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當貨物既要交增值稅又要消費稅屬于白酒按組成計稅中增值稅
[成本×(1+成本利潤率)+消費稅定額稅]÷(1-消費稅比例稅率)×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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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白酒消費稅怎么算
法律分析:白酒消費稅是屬于復合計征的,白酒消費稅定額稅率為0.5元/斤,比例稅率為20%。稅費計算公式為:應納稅額=銷售額×比例稅率+銷售數(shù)量×定額稅率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稅暫行條例》第五條 消費稅實行從價定率、從量定額,或者從價定率和從量定額復合計稅(以下簡稱復合計稅)的辦法計算應納稅額。應納稅額計算公式:實行從價定率辦法計算的應納稅額=銷售額×比例稅率實行從量定額辦法計算的應納稅額=銷售數(shù)量×定額稅率實行復合計稅辦法計算的應納稅額=銷售額×比例稅率+銷售數(shù)量×定額稅率納稅人銷售的應稅消費品,以人民幣計算銷售額。納稅人以人民幣以外的貨幣結算銷售額的,應當折合成人民幣計算。第六條 銷售額為納稅人銷售應稅消費品向購買方收取的全部價款和價外費用。第七條 納稅人自產自用的應稅消費品,按照納稅人生產的同類消費品的銷售價格計算納稅;沒有同類消費品銷售價格的,按照組成計稅價格計算納稅。實行從價定率辦法計算納稅的組成計稅價格計算公式:組成計稅價格=(成本+利潤)÷(1-比例稅率)實行復合計稅辦法計算納稅的組成計稅價格計算公式:組成計稅價格=(成本+利潤+自產自用數(shù)量×定額稅率)÷(1-比例稅率)
5,計算糧食白酒應納消費稅
當月應納消費稅=4*5000*20%+5000*0.5+2.5*4000*15%+4000*0.5+5*3000*20%+0.5*3000消費稅中只有卷煙、糧食白酒和薯類白酒采用復合計稅的方法。應納稅額等于應稅銷售數(shù)量乘以定額稅率再加上銷售額(不含增值稅)乘以比例稅率。白酒的比例稅率是20%,定額稅率是1元/公斤(1000元/噸)9月份消費稅=1500*20%+50*0.1=300+5=305萬元
6,銷售白酒消費稅是多少
銷售酒屬于消費稅,對應稅率為1.白酒,稅率為20%加0.5元/500克(或者500毫升)2.黃酒,稅率為240元/噸3.啤酒,稅率為250元/噸(1)甲類啤酒,稅率為220元/噸(2)乙類啤酒,稅率為220元/噸4.其他酒,,稅率為10%(一)白酒白酒是指以高粱、玉米、大米、糯米、大麥、小麥、小米、青稞、白薯(紅薯、地瓜)、木薯、馬鈴薯(土豆)、芋頭、山藥等各種糧食和薯類為原料,經過糖化、發(fā)酵后,采用蒸餾方法釀制的白酒。(二)黃酒黃酒是指以糯米、粳米、秈米、大米、黃米、玉米、小麥、薯類等為原料,經加溫、糖化、發(fā)酵、壓榨釀制的酒。由于工藝、配料和含糖量的不同,黃酒分為干黃酒、半干黃酒、半甜黃酒、甜黃酒四類。黃酒的征收范圍包括各種原料釀制的黃酒和酒度超過12度(含12度)的土甜酒。(三)啤酒啤酒是指以大麥或其他糧食為原料,加入啤酒花,經糖化、發(fā)酵、過濾釀制的含有二氧化碳的酒。啤酒按照殺菌方法的不同,可分為熟啤酒和生啤酒或鮮啤酒。啤酒的征收范圍包括各種包裝和散裝的啤酒。
無醇啤酒比照啤酒征稅。(四)其他酒其他酒是指除糧食白酒、薯類白酒、黃酒、啤酒以外,酒度在1度以上的各種酒。其征收范圍包括糠麩白酒、其他原料白酒、土甜酒、復制酒、果木酒、汽酒、藥酒等等。1.糠麩白酒是指用各種糧食的糠麩釀制的白酒。用稗子釀制的白酒,比照糠麩酒征稅。2.其他原料白酒是指用醋糟、糖渣、糖漏水、甜菜渣、粉渣、薯皮等各種下腳料,葡萄、桑椹、橡子仁等各種果實、野生植物等代用品,以及甘蔗、糖等釀制的白酒。3.土甜酒是指用糯米、大米、黃米等為原料,經加溫、糖化、發(fā)酵(通過酒曲發(fā)酵),采用壓榨釀制的酒度不超過12度的酒。酒度超過12度的應按黃酒征稅。4.復制酒是指以白酒、黃酒、酒精為酒基,加入果汁、香料、色素、藥材、補品、糖、調料等配制或泡制的酒,如各種配制酒、泡制酒、滋補酒等等。5.果木酒是指以各種果品為主要原料,經發(fā)酵過濾釀制的酒。6.汽酒是指以果汁、香精、色素、酸料、酒(或酒精)、糖(或糖精)等調配,沖加二氧化碳制成的酒度在1度以上的酒。7.藥酒是指按照醫(yī)藥衛(wèi)生部門的標準,以白酒、黃酒為酒基,加入各種藥材泡制或配制的酒。擴展資料:消費稅計稅方法1、從價計稅時應納稅額=應稅消費品銷售額×適用稅率2、從量計稅時應納稅額=應稅消費品銷售數(shù)量×適用稅額標準3、自產自用應稅消費品a、用于連續(xù)生產應稅消費品的,不納稅;b、用于其他方面的:有同類消費品銷售價格的,按照納稅人生產的同類消費品銷售價格計算納稅,沒有同類消費品銷售價格的,按組成計稅價格計算納稅。組成計稅價格=(成本+利潤)÷(1- 消費稅稅率)應納稅額=組成計稅價格×適用稅率4、委托加工應稅消費品的由受托方交貨時代扣代繳消費稅。按照受托方的同類消費品銷售價格計算納稅,沒有同類消費品銷售價格的,按組成計稅價格計算納稅。組成計稅價格=(材料成本+加工費)÷(1- 消費稅稅率)應納稅額=組成計稅價格×適用稅率5、進口應稅消費品,按照組成計稅價格計算納稅。組成計稅價格 =(關稅完稅價格+關稅)÷(1- 消費稅稅率)應納稅額 =組成計稅價格 ×消費稅稅率6、零售金銀首飾的納稅人在計稅時,應將含稅的銷售額換算為不含增值稅稅額的銷售額。金銀首飾的應稅銷售額=含增值稅的銷售額÷(1+增值稅稅率或征收率)組成計稅價格=購進原價×(1+利潤率)÷(1-金銀首飾消費稅稅率)應納稅額 =組成計稅價格×金銀首飾消費稅稅率7、對于生產、批發(fā)、零售單位用于饋贈、贊助、集資、廣告、樣品、職工福利、獎勵等方面或未分別核算銷售的按照組成計稅價格計算納稅。參考資料:百度百科——消費稅
7,白酒消費稅怎么計征了
白酒消費稅計稅方式包括20%的從價稅率和1元/公斤的從量稅正常銷售白酒計征消費稅與以前一樣、;從價+從量,但對需要組價計征消費稅的白酒,計算組成計稅價格時有些變化,即組價公式的分子里包括按量計征的消費稅了,所以在這里現(xiàn)行政策計算的白酒的消費稅金額有差別。2009 年7 月25 日,國家稅務總局發(fā)布《關于加強白酒消費稅征收管理的通知》,對白酒行業(yè)征收消費稅,計稅價格包括20%的從價稅率和1 元/公斤的從量稅;新管理辦法將于8 月1 日起實施。和原來一樣白酒每斤(500克或500毫升)0.5元+比例稅率20%
黃酒240元/噸
甲類啤酒250元/噸
乙類啤酒220元/噸
其他酒10%
酒精5%
8,關于白酒消費稅的一些問題
3)購進一批碳素材料、鈦合金,增值稅專用發(fā)票注明價款150萬元、增值稅稅款25.5萬元,委托丙企業(yè)將其加工成高爾夫球桿,支付加工費用30萬元、增值稅稅款5.1萬元。主管稅務機關在11月初對甲企業(yè)進行稅務檢查時發(fā)現(xiàn),乙企業(yè)已經履行了代收代繳消費稅義務,丙企業(yè)f未履行代收代繳消費稅義務。由于丙企業(yè)未履行代收代繳消費稅義務,所以 甲企業(yè)銷售高爾夫球桿要交消費稅。如丙企業(yè)履行代收代繳消費稅義務,則甲企業(yè)銷售高爾夫球桿不用再交消費稅。1、消費稅暫行條例第八條 委托加工的應稅消費品,按照受托方的同類消費品的銷售價格計算納稅;沒有同類消費品銷售價格的,按照組成計稅價格計算納稅。 實行復合計稅辦法計算納稅的組成計稅價格計算公式: 組成計稅價格=(材料成本+加工費+委托加工數(shù)量×定額稅率)÷(1-比例稅率) 2、收回瓶裝再出售的還要交消費稅,但是委托加工時交納的消費稅可以抵扣。 委托加工的應稅消費品,除受托方為個人外,由受托方在向委托方交貨時代收代繳稅款。委托加工的應稅消費品,委托方用于連續(xù)生產應稅消費品的,所納稅款準予按規(guī)定抵扣。 最終要交的消費稅應該是按80000算,當然還要按每斤0.5元算。
9,白酒制造業(yè)的成本核算及稅收流程請熱心老師幫幫我TT
制造業(yè)成本核算的步驟 制造業(yè)成本標準一般由其價格及消耗標準組成。而其步驟,首先制造企業(yè)在爭取訂單時,應該先考慮產品本身的成本加上應有的利潤當然也包括一些不可預見的風險來進行合理報價。接完訂單后,便以標準成本進行采購或生產,并且一定要按規(guī)劃執(zhí)行。特別說明一下,制造業(yè)成本核算對象基本都是按訂單編號配置,生產費用的分攤應該也是按訂單編碼進行統(tǒng)計,只有這樣才能較為準確,清楚的反映制造成本的差異及統(tǒng)計。同時,解決成本核算中所產生的各種問題,劃分責任,并可按成本按制方式進行考核。 若按訂單進行采購并組織生產,可以杜絕成本管理中原材料遺失浪費的情況發(fā)生。但此種核算方式對于制造加工企業(yè)中的各種數(shù)據的及時性準確性都有著更高要求。故應加強管理,限額領料,按單出貨。如出現(xiàn)材料損耗丟失需要增補材料時,一定要上報審批,憑單方能到倉庫補領料。而按訂單編號制定工藝流程單中,其中一定要注明標準及實際成本,誤差部份一定要及時上報經上級審批,且要說明問題所在,以便考核。其次,企業(yè)各單位部門要建立信息數(shù)據傳遞制度及溝通平臺,這也是成本核算是否合理準確的關鍵所在。當然,相關制造業(yè)成本核算方式中的會計科目設置及處理一定要與國家稅法相銜接。 值得一提的事,訂單式制造業(yè)成本核算并非財務部門一個部門的事,而是企業(yè)所有部門,所有成員共同的事情。此外,現(xiàn)場管理非常關鍵,因為一線的管理人員便是成本數(shù)據的來源及準確傳遞者,也是降低工序成本的重要責任人。 最后強調一下,訂單式制造業(yè)成本核算是否有效力取決于其成本數(shù)據的及時準確性。 建議可以登錄正航軟件官網查看相關專業(yè)文章。搜一下:白酒制造業(yè)的成本核算及稅收流程?請熱心老師幫幫我T_T
10,消費稅對卷煙糧食白酒和薯類白酒的計稅方法是如何規(guī)定的
在2001年5月11日,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發(fā)布《關于調整酒類產品消費稅政策的通知》(財稅[2001]84號)(以下簡稱《通知》),該通知自2001年5月1日起執(zhí)行。
該通知對酒類產品消費稅政策的規(guī)定與原政策相比最大的不同是,酒類產品計稅方法的改變。其中白酒產品從單一計稅改成復合計稅方法。那么,酒類產品消費稅政策調整后,酒類企業(yè)如何計算應納消費稅額呢?下面介紹一下消費稅政策的變化和計算應納稅額時應注意的問題?! ?
首先,應注意納稅子目。酒類產品的稅目分糧食白酒、薯類白酒、啤酒、黃酒、其他酒和酒精。這次政策調整僅涉及糧食白酒、薯類白酒和啤酒。通知規(guī)定,下列酒類產品比照糧食白酒(含果木或谷物為原料的蒸餾酒,下同)納稅:糧食和薯類、糠麩等多種原料混合生產的白酒;以糧食白酒為酒基的配置酒、泡制酒;以白酒或酒精為酒基,凡酒基所用原料無法確定的配置酒、泡制酒?! ?
其次,應注意稅率的變化。(1)白酒消費稅稅率包括定額稅率和比例稅率,而原規(guī)定白酒產品的稅率為比例稅率。稅率的變化說明白酒消費稅政策調整,將白酒產品從單一的從價計稅方法改為實行從價和從量相結合的復合計稅方法。通知規(guī)定:比例稅率為糧食白酒25%、薯類白酒15%,定額稅率為糧食白酒、薯類白酒每斤(500克)0.5元。(2)啤酒稅率為定額稅率,但單位稅額有所變化。每噸啤酒出廠價在3000元(3000元,不含增值稅)以上的,單位稅額為每噸250元;每噸啤酒出廠價在3000元以下的,單位稅額為每噸220元。娛樂業(yè)、飲食業(yè)自治啤酒,單位稅額每噸250元。原規(guī)定不分金額,啤酒一律每噸220元。
再次,應注意計稅依據的變化?! ?
(1)從量定額計稅辦法的計稅依據為應稅消費品數(shù)量。如《通知》規(guī)定,生產銷售糧食白酒、薯類白酒計稅依據為實際銷售數(shù)量;進口、委托加工、自產自用糧食白酒、薯類白酒的計稅依據分別為海關核定的進口征稅數(shù)量、委托方收回數(shù)量、移送使用數(shù)量?! ?
?。?)對從價定率計稅辦法的計稅依據,《通知》規(guī)定,生產、進口、委托加工、自產自用糧食白酒、薯類白酒從價定率計稅辦法的計稅依據仍按《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稅暫行條例》及其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原規(guī)定計稅依據為應稅銷售額,但應注意,消費稅為價內稅,計稅價格中包含消費稅金,而增值稅為價外稅,增值稅金不包含在計稅價格中,即計稅依據包含成本、利潤和消費稅三部分。但計稅依據的具體表示應有所不同,其中的消費稅應有兩項,即按定額稅率計算的應納消費稅稅額和按比例稅率計算的應納消費稅稅額。計稅依據的計算具體有以下幾種:
生產銷售應稅消費品的,計稅依據為不含增值稅的銷售額?! ?
進口應稅消費品的計稅依據為組成計稅價格?! ?
組成計稅價格=關稅完稅價格+關稅+消費稅
=(關稅完稅價格+關稅+進口數(shù)量×消費稅定額稅率)÷(1-消費稅比例稅率)
委托加工應稅消費品的計稅依據為受托方同類應稅消費品的銷售額,如果沒有同類應稅消費品的銷售額,則按組成計稅價格計算?! ?
組成計稅價格=材料成本+加工費+消費稅
=(材料成本+加工費+委托加工收回數(shù)量×消費稅定額稅率)÷(1-消費稅比例稅率)
自產自用應稅消費品的計稅依據為同類應稅銷售品的銷售額,如果沒有同類應稅銷售品的銷售額,則按組成計稅價格計算?! ?
組成計稅價格=成本+利潤+消費稅
=(成本+利潤+自用數(shù)量×消費稅定額稅率)÷(1-消費稅比例稅率)
第四,應注意用外購酒或委托加工已稅酒和酒精生產酒的企業(yè),其外購或委托加工酒已納消費稅款將不能得到抵扣?!锻ㄖ芬?guī)定,停止執(zhí)行外購或委托加工已稅酒和酒精生產的酒(包括以外購已稅白酒加漿降度,用外購已稅的不同品種的白酒勾兌的白酒,用曲香、香精對外購已稅白酒進行調香、調味以及外購散裝白酒瓶出售等),外購酒及酒精已納稅款或受托方代收代繳稅款準予抵扣政策。2001年5月1日以前購進的已稅酒及酒精,已納消費稅稅款沒有抵扣完的一律停止抵扣?! ?
第五,應注意應納消費稅額的計算?! ?
應納稅額=從量計算的應納稅額+從價計算的應納稅額
=銷售數(shù)量×定額稅率+銷售額×比例稅率
《通知》規(guī)定,小酒廠一律實行查實征收辦法,不再實行定額、定律的雙定征稅辦法?! ?
例如,某卷煙廠本月銷售1000大箱(每大箱250條)卷煙,其中500箱調撥價格(不含增值稅)為每條40元,另500箱調撥價格(不含增值稅)為每條80元,本月進項稅額為1300000元。應納消費稅和增值稅計算如下:
?。?)消費稅計算
從量計稅:應納稅額=150×1000=150000(元)
從價計稅:
調撥價格每條40元的卷煙應納稅額=40×(500×250)×30%=1500000(元)
調撥價格每條80元的卷煙應納稅額=80×(500×250)×45%=4500000(元)
應納消費稅額=150000+1500000+4500000=6650000(元)
?。?)增值稅計算
應納增值稅額=[40×(500×250)+80×(500×250)]×17%-1300000
=2550000-1300000
=1250000(元)
例如,某酒廠生產白酒,本月銷售糧食白酒10000件(每件12斤),出廠價每件(不含增值稅)40元,銷售薯類白酒10000件(每件12斤),出廠價每件(不含增值稅)20元。本月進項稅額40000元。應納消費稅和增值稅計算如下:
?。?)消費稅計算
從量計稅:應納稅額=0.5×(10000+10000)×12=120000(元)
從價計稅:
糧食白酒應納稅額=40×10000×25%=100000(元)
薯類白酒應納稅額=20×10000×15%=30000(元)
應納消費稅額=120000+100000+30000=250000(元)
?。?)增值稅計算
應納增值稅額=(40×10000+20×10000)×17%-40000=62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