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起訴離婚程序怎么走
訴訟離婚相對于協(xié)議離婚程序慢,成本高。但雙方就離婚不能達成一致意見的,只能通過訴訟方式離婚訴訟離婚需要注重以下幾點:第一、訴訟離婚需要先確定管轄法院,遵循原告就被告的原則。一般向被告住所地基層人民法院提起訴訟。二、起訴之前,需先確定訴訟策略,然后根據(jù)訴訟策略準備起訴書和證據(jù)材料。并將起訴書和證據(jù)材料遞交法院。三、完成立案后及時和主審法官聯(lián)系,明確是否需要做財產保全及調查取證。四、庭審過程中,涉及到婚姻關系解除的,需本人到庭接受詢問。法院會根據(jù)證據(jù)材料及雙方的態(tài)度,來判斷感情是否破裂,是否判決離婚。五、離婚判決已經(jīng)作出婚姻關系便解除。當然,如法院未判決支持離婚訴訟請求的,可以在6個月后再次起訴離婚。
2,起訴離婚的程序怎么走
訴訟離婚分為三個階段:起訴、審理、判決。(1)起訴離婚案件的起訴,是指婚姻關系的一方向人民法院提出依法解除與對方婚姻關系的請求。起訴一方當事人就是原告,被訴的一方當事人就是被告,訴訟開始后,當事人依法享有訴訟權利,承擔訴訟義務。(2)審理審理,是指人民法院接到起訴后,開始訴訟程序,到做出判決前所作的一切調查工作的總和。依照我國民事訴訟法的規(guī)定,審理分為審理前的準備、調解、開庭審理三個階段。在開庭三日前通知當事人和其他訴訟參加人開庭日期。開庭審理前,由書記員查明當事人和其他訴訟參加人是否到庭,宣布法庭紀律。爾后,開始法庭辯論,原告及其訴訟代理人發(fā)言,被告及其訴訟代理人發(fā)言,雙方互相辯論。(3)判決根據(jù)庭審情況,應當再進行調解,調解不成后,即行宣判。人民法院宣判一律公開進行。當庭宣判的,應當十日內進行送達判決書;定期宣判的,宣判后即發(fā)判決書。離婚案件的一審程序結束。如果當事人對判決不服,可向上一級法院提起上訴,進行二審訴訟程序。
3,起訴離婚應要哪些程序
1.寫民事訴狀,第一部分寫明原告、被告的姓名、性別、出生年月、民族和住所地,第二部分寫訴訟請求a.請求離婚;b.小孩的撫養(yǎng)問題;c.財產依法分割;第三部分寫事實與理由,把何時結婚、何時生小孩,因為什么原因離婚等情況寫明。訴狀最好打印,但最末處必須手簽名;2.到住所地所在基層法院(區(qū)或縣法院)起訴,在立案庭辦理立案手續(xù);3.立案的時候遞交民事訴狀2份、結婚證、夫妻兩人的身份證(至少帶上自己的)、小孩的戶口或出生證原件,如果有財產需要法院分割,還要帶上財產相關證據(jù),如房產證、機動車行駛證等。證據(jù)需要交2套復印件(法院案卷中一份,發(fā)給對方一份);4.立案庭審查后,繳費;5.將繳費票據(jù)與材料交給法院立案庭,回家等通知;6.法院給你的案子排期開庭,并將訴狀副本、證據(jù)及其他材料送達給被告,送達被告后,會通知你開庭時間,你需要去法院領取開庭傳票;7.如果對方也同意離婚,法院可能約你們雙方去調解(我國民事案件中,調解是必經(jīng)程序,開庭前不組織你們調解,開庭時也會問你們愿不愿意調解),如果調解成功,則發(fā)《民事調解書》,調解分兩種,可能調解離婚,也可能做通你們的工作,不離婚,結案;8.如果調解不成則開庭,開庭時還無法調解的,就會判決,最終發(fā)《民事判決書》;9.判決可能判決離婚,也可能判不離,一般情況下,第一次起訴離婚的,被告不同意離婚,法院會判決不予準許離婚。你的朋友可以在判決生效6個月后再次起訴離婚。
謹慎